快訊/疑彭振聲、邵琇珮認罪不單純 柯文哲「2聲請」全遭駁回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等案、目前在押,他主張檢方偵辦期間,同案被告彭振聲、邵琇珮疑遭不正訊問而認罪,彭的偵訊並出現2小時空白,因此聲請調閱檢方書記官的錄音筆檔案,想還原彭、邵2人應訊全部過程,但日前被臺北地院承審合議庭裁定駁回聲請確定。
▲臺灣民衆黨前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於京華城等案涉犯圖利等罪嫌,目前在押 。(圖/記者黃哲民攝)
柯文哲本件聲請點名臺北地檢署3位書記官,在偵辦京華城案期間,隨檢察官參與彭振聲於2024年9月3日及4日、邵琇珮於同月2日及3日的偵訊,要求北院派員到這3位書記官辦公室,調取3人訊問時所用錄音筆,以及重製於辦公室電腦的錄音備份檔案。
裁定理由指出,柯文哲本件透過辯護律師團提起的保全證據聲請,依法限於將供調查的證據有湮滅、僞造、變造、藏匿或礙難使用之虞時,爲保障被告防禦權、防止證據滅失或發生礙難使用的預防措施,且該證據與待證事實具有事實上關聯性。
但柯文哲與辯護律師團已具狀聲請調閱京華城等案偵訊光碟,共約142人、486份筆錄,北院已燒錄成25張光碟陸續交付柯和律師團,內容包括柯本件聲請的彭振聲、邵琇珮偵訊錄影錄音,難認證據已有湮滅、僞造、變造、隱匿或礙難使用之虞。
此外,彭振聲與邵琇珮從未主張遭檢方不正訊問,彭在法院出庭時更供稱偵訊錄影錄音出現2小時空白,是因當時在看守所應訊,遇到用餐時間要回舍房吃晚餐及服藥,他不在場、當然就沒錄影,且他的2位辯護律師全程在場,彭並強調檢察官問話態度都很好。
合議庭認爲柯文哲本件聲請,未舉證檢方書記官在偵訊過程打筆錄時,有無使用私人錄音筆錄音,也沒敘明此舉和本案待證事實具有事實上關聯性,況且偵訊錄影錄音光碟已交付柯和辯護律師團,沒必要另外調取書記官私人使用物品及辦公室電腦檔案,據此駁回聲請確定。
此外,柯文哲今年(2025年)4月2日,被戒護到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做輸尿管鏡手術,住院1晚送回臺北看守所,辯護律師團替他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以便就醫,合議庭函詢醫院確認柯取出1顆1公分X0.5公分結石、無殘留結石也沒感染,不符合「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條件,日前同樣駁回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