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放寬中藥商資格恐涉違法 藥師陳情:彈劾邱泰源
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採穎(左二)指出,藥事法將中藥視爲藥品管理,衛福部卻未依法行政,以行政命令逾越法律規定,簡直是無法無天。記者林琮恩/攝影
衛福部3月18日以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令,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在學期間修畢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於中藥販賣業藥商實務歷練一年以上者,即可成爲中藥商,引發藥界不滿。基層藥師協會今天至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委糾正衛福部,彈劾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協會理事長沈採穎指出,藥事法將中藥視爲藥品管理,衛福部卻未依法行政,以行政命令逾越法律規定,簡直是無法無天。
沈採穎表示,法規既規定中藥比照藥品管理,且製造工廠均納入GMP管理,提升中藥品質、安全性,同理,主管機關應依藥事法,管理中藥調劑、販賣等行爲,從學校教育端,至第一線執業人員知能提升,也應比照西藥,才能保障病人用藥安全,衛福部制定政策時,應以嚴謹態度,強化中藥管理,讓國內中藥管理朝向科學化、現代化、國際化。
基層藥師協會各地代表,有人從南投、臺中北上,至監察院捍衛藥師調劑權。一行人高喊口號,「撤銷318解釋令、邱部長下臺、蘇奕彰下臺」,向媒體發表訴求後,進入監察院遞交陳情書。沈採穎表示,藥事法不該被斷章取義無限擴張,衛福部卻不聽藥界建言,一意孤行,建議邱泰源、蘇奕彰立刻撤回解釋令,並訴求監委依法行政,糾正衛福部、彈劾無法無天官員,秉公處理,保障民衆用藥安全。
基層藥師協會常務理事林素鳳說,根據立法院公報,立法院會民國82年時就做成決議,因應藥物藥商管理法修法爲藥事法,爲讓既存中藥商繼續生存,藉藥事法103條規定,讓中藥商有2次列冊機會,其本質爲落日條款,卻在近年被不斷擴充。何況近期前立委邱垂貞被爆出違背收賄,其胞兄曾任中藥商公會理事長,行賄促成該條文,因此藥事法103條應被廢除。
沈採穎說,衛福部健保署長石崇良,曾在衛福部常務次長任內,於110年7月在會議中表示,立法院應修改藥事法103條,管理中藥商,除訴求監委糾正衛福部以外,也希望立法委員提出藥事法103條修正,擬定新條文,保障人民中藥用藥安全。
基層藥師協會理事徐壽慈表示,使用中藥民衆,有6成同時使用西藥,而中西藥經常產生交互作用,若未接受完整中、西藥培訓,就從事調劑工作,恐讓民衆陷入危險;病人至藥局時,藥師都會詳細檢視其用藥歷史,包含中藥、西藥及檢驗檢查數值等,這些專業中藥商怎可能做到,「他們只想擁有販售資格,卻不願照顧百姓健康。」
基層藥師協會今天至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委糾正衛福部,彈劾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圖/基層藥師協會提供
▪ 報稅進入延長期最後一個月! 錯過小心面臨滯納金 ▪ 今年報稅怎麼繳纔不吃虧? 2025新制亮點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