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販售資格解釋惹議 藥師公會告衛福部長圖利:像在當皇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衛福部3月發佈《藥事法》有關中藥販賣資格的條文解釋令,引發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不滿,認爲政府違法讓不具專業的人員取得賣藥資格,嚴重危害國人用藥安全,藥師全聯會2度公開活動表達抗議後,12日上午由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率隊,到臺北地檢署遞狀告發衛福部長邱泰源、中醫藥司長蘇奕彰涉嫌圖利罪。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中)率幹部到北檢告發衛福部長邱泰源涉嫌圖利。(圖/記者劉昌鬆攝)

藥師全聯會指出,這次引起爭議的《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是爲了兼顧早已從事中藥相關產業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纔會以法律方式明訂,讓1993年2月5日前已在經營中藥販賣的業者「就地合法」,屬於過渡性的落日條款,但衛福部發布新增解釋令,解釋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的資格,讓藥師全聯會質疑有違法、違憲疑慮。

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從全聯會4月22日、5月4日舉行活動表達訴求後,至今沒有接到政府任何訊息,「讓我們覺得邱泰源部長跟蘇奕彰司長好像在當皇帝,朕想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一芥草民生死關我屁事」,後續藥師全聯會將陸續到衛福部門口做快閃抗議。

藥師全聯會委任律師解釋,告發邱泰源、蘇奕彰的理由,是兩人明知所作的解釋是違反法令,卻一意孤行,導致不具專業藥師資格的人,可取得中藥販賣資格,這是非常明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圖利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