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中藥商資格惹議 藥師全聯會控衛福部長與中醫藥司長圖利

放寬中藥商資格惹議 藥師全聯會控衛福部長邱泰源、司長蘇奕彰圖利罪(陳志賢攝)

衛福部日前公告放寬「經營中藥從業人員」資格,引爆藥師界怒火,繼藥師公會全聯會號召5000人走上凱道,要求撤回解釋令,點名衛福部部長邱泰源、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下臺。藥師公會全聯會認爲衛福部違法解釋,圖利特定中藥商業者,藥界已「退無可退」,爲維護全民用藥權益,今天(12日)赴臺北地檢署提告邱泰源及蘇奕彰2人圖利罪。

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衛福部今年3月18日新增核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解釋令違反母法。

藥師公會全聯會認爲,該解釋令違反《藥事法》第28、29條中藥販賣、製造業應由中醫師或藥師駐店管理之原則,恐將對國人用藥安全產生重大危害,全聯會雖多次透過各種方式陳情、溝通及協調,希冀衛福部及中醫藥司能夠懸崖勒馬,撤回違法之解釋令,但衛福部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依然一意孤行。

全聯會強調,藥界已退無可退,5月4日於凱達格蘭大道的集會行動表達藥界聲音。由於衛福部部長邱泰源、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堅持以違法解釋令使原爲日落條款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變爲日出條款,圖謀部分無藥事人員資格,欲從事中藥販賣業之人之利益,涉及《刑法》、《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因此委任律師赴北檢提告。

對此,衛福部曾表示,該解釋令是健全專業分工、改革中藥販售資格,非放寬門檻,且是專業制度化的關鍵,絕非「侵越藥師專業」。解釋令是討論徵詢過各方專業角度,中藥商也沒有妨害藥師進入中藥行業,無僭越藥師調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