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40年丈夫死了辦除戶…才知他外遇20年還有私生子 正宮提告
臺中市一名人妻已結婚40年,去年丈夫死亡要辦除戶登記時,才發現丈夫有認養一名私生子,才知丈夫與吳姓女子有染,且已交往20多年,人妻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吳女主張已逾越時效,一審認定,吳女未提供證據證明,正宮是在辦除戶前就知道丈夫外遇,判吳女要賠20萬元。
判決指出,臺中市一對夫妻已結婚逾40年,因丈夫在去年底身亡,妻子前往戶政所辦理除戶登記時,才發現丈夫認養一個私生子,且已經成年,還發現該私生子是與吳姓女攤商所生,氣得以侵害配偶權爲由,向吳女求償100萬元。
臺中地院審理時,吳女主張,在2003年與人夫交往時,不知道其已婚身分,隔年懷孕後在生產之間,纔在一次聚餐時,由人夫口中得知其已婚身分,兒子生下後,人夫都會在傍晚或晚上到住處關心兒子,負擔生活開銷才離開,正宮應是在2004年5月、6月間即知道丈夫外遇,直至人夫死亡,已逾20年,已超過請求時效。
法官審認,吳女未提供證據證明,正宮是在丈夫死亡之前,即已得知丈夫外遇有私生子的狀況,認爲正宮提告仍在請求時效內,另外吳女自承,在已知人夫已婚狀況下,與人一般夫妻、父母、子女的家庭模式生活,已侵害配偶權,也非一般一般婚姻信守誠實之配偶所能容忍,認定侵權,審酌雙方經濟狀況等情狀後,判吳女得賠20萬元,可上訴。
臺中市一名人妻在丈夫身亡辦除戶時,才發現丈夫外遇20年,還有一個私生子,氣得提告小三,一審判賠20萬元。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