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3年妻一半時間偷吃!5歲女還是別人的種 夫氣炸求償

男子發現老婆不僅偷吃,孩子也是別人的種。(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訓(化名)發覺,與妻子小妤(化名)結婚13年間,對方竟與男子阿西(化名)有長達6年的婚外情,且自己捧在手掌心的5歲女兒,也不是自己所生,絕望下對阿西提告,除了索賠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外,還要求給付67萬元的養女費。經臺南地方法院審理,阿西最終須給付阿訓6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西是名武術教練,與小妤因上課結緣,武術練着練着便戀上了愛,兩人每2、3天見一次面,幾乎每次見面都會發生性行爲,這樣的不倫關係悄悄維持了6年。被矇在鼓裡的阿訓,2023年終於發覺,與小妤爆發激烈爭吵,女方更拋出震撼彈稱「女兒也不是你的」,依DNA親緣關係鑑定,她說的並不只是氣話。

阿訓憤而向阿西提告,主張女兒是阿西和小妤的通姦所產,他在其出生自發現其非親生子女爲止,共扶養她67個月,認爲阿西有免爲支付女兒扶養費的不當得利,參照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臺南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性支出數額,每月平均2萬元,父母對分應負擔1萬元,故要求阿西歸還67萬元扶養費,並給予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阿西辯稱,小妤表示阿西一開始就知曉女兒並非親生,說會視如己出,爲自願扶養;且小妤不但向阿訓收取扶養費,也持續向阿西收取扶養費,有不當得利的人應爲小妤。

法院審酌,阿訓爲一般上班族,收入及支出尚能勉持家計,阿西碩士畢業,已退休,每月收入不固定約5、6000元,經濟狀況小康。法官認爲,阿訓要求阿西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尚屬適當,不過扶養費不當得利者爲小妤,而非阿西,這部分不須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