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能接待2家機構調研,包括華福證券、中歐基金
2025年2月21日,江蘇新能披露接待調研公告,公司於1月16日接待華福證券、中歐基金2家機構調研。
公告顯示,江蘇新能參與本次接待的人員共1人,爲董事會秘書張穎等上市公司接待人員。
據瞭解,江蘇新能的風電項目根據國家政策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稅收優惠,同時部分風電項目公司處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期,其中新洋風電、淮安風電項目2020至2022年度免稅,2023至2025年度減半優惠;新能海力風電項目2021至2023年度免稅,2024至2026年度減半優惠。在項目投資方面,大豐85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由控股股東江蘇省國信集團先行投資,其他項目如連雲港雲臺漁光互補發電項目等均由公司自行投資開發建設。公司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主要設備折舊採用直線折舊法,殘值率5%,折舊年限20年。融資成本方面,公司主要通過銀行、貸款融資租賃等方式,銀行長期貸款利率一般在同期限LPR基礎上下浮,近年來市場資金環境寬鬆,融資成本降低。公司還制定了《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4年-2026年)》,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時,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低於當年可分配利潤的10%,累計分配利潤不少於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據瞭解,江蘇新能的風電項目根據國家政策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稅收優惠,同時部分風電項目公司處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期,其中新洋風電、淮安風電項目2020至2022年度免稅,2023至2025年度減半優惠;新能海力風電項目2021至2023年度免稅,2024至2026年度減半優惠。在項目投資方面,大豐85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由控股股東江蘇省國信集團先行投資,其他項目如連雲港雲臺漁光互補發電項目等均由公司自行投資開發建設。公司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主要設備折舊採用直線折舊法,殘值率5%,折舊年限20年。融資成本方面,公司主要通過銀行貸款、融資租賃等方式,銀行長期貸款利率一般在同期限LPR基礎上下浮,近年來市場資金環境寬鬆,融資成本降低。公司還制定了《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4年-2026年)》,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時,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低於當年可分配利潤的10%,累計分配利潤不少於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調研詳情如下:
1、問:公司已經投運的風電項目中有哪些享受稅收優惠?
答:根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風力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74號)規定,公司目前已經投運的風電項目公司均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稅收優惠政策。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公司還有三家風電項目公司目前處於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期,其中新洋風電、淮安風電項目於2020年正式投入運營,2020至2022年度爲免稅期間,2023至2025年度享受減半優惠;公司新能海力風電項目於2021年正式投入運營,2021至2023年度爲免稅期間,2024至2026年度享受減半優惠。
2、問:目前正在推進的項目中,哪些是控股股東先行投資,哪些是公司自行投資開發建設?
答:大豐85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是公司控股股東江蘇省國信集團牽頭的聯合體在2021年江蘇省海上風電項目競配中中選的項目。根據控股股東出具的《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的約定,該項目由國信集團先行投資,待滿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條件後,優先以公允價格向公司轉讓項目公司的股權。公司目前已披露的其他正在推進的項目,均由公司自行投資開發和建設,具體有:連雲港雲臺漁光互補發電項目、常州市武進區前黃鎮漁光一體項目、連雲港寧海農光互補發電項目、連雲港青口鹽場漁光一體化發電項目、東部機場新能源一體化項目,其他整縣分佈式光伏項目則按計劃有序進行推進。
3、問:公司新能源發電項目的折舊採用什麼方式,具體折舊年限是多少?
答:公司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主要設備折舊一般採用直線折舊法、殘值率取5%、折舊年限爲20年。
4、問:公司目前的融資成本大概在一個什麼水平?
答:公司主要通過銀行貸款、融資租賃等方式解決融資事項,公司銀行長期貸款利率一般在同期限LPR的基礎上有一定下浮,具體融資成本根據當時融資市場環境、項目情況等會有差異。近年來市場資金環境較爲寬鬆,融資成本不斷降低,公司通過貸款置換等方式進一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5、問:請介紹公司未來的分紅規劃?
答:公司制定並披露了《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4年-2026年)》,在充分考慮公司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發展階段及當期資金需求,並結合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每年度或中期分紅方案。2024-2026年,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時,公司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且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每個年度的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年度盈利狀況和未來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方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靈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