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目標提升 環團批沒執行方案

環境部昨天舉行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環保團體在環境部前舉行記者會,呼籲協和電廠轉型再生能源,否則四接2032年完工時,很快就要2050淨零目標年,等於完工時就接近淘汰。記者曾原信/攝影

環境部去年底公告「第3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將我國2030年減碳目標,從「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4±1%」提升爲「28±2%」,昨爲此舉行公聽會。環保團體質疑聲音多,也批環境部只有目標數字,沒有執行方案。環境部表示,會將各界意見報到行政院,也會持續社會溝通。

多個關心溫室氣體排放議題的環保團體,昨在會前舉行記者會。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以四接爲例,指協和電廠改建260萬瓩大型燃氣火力電廠後,年排放量增爲623萬噸,是現況的近3倍,政府若真有減碳決心,應轉投入深度節能、能源管理及再生能源等更永續的方案。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則說,依氣候法規定,階段管制目標是「5年爲1期」,過去第一期及第二期也都是公佈5年,但環境部這次草案只有公佈單年度的管制目標,不符法規。再者,我國2020年減量目標爲2%,2025年爲10%,以線性減量方式檢視,每年應減量1.6%,但2021年及22年的減量進度嚴重落後,環境部應說明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落後的加速改善方案。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洪碩辰也質疑,製造部門碳排最多,降幅卻只有18%, 能源部門降23.1%,卻將減碳責任轉嫁到農業跟環境部門,各自要降35、71%,環境部門有這麼卑微嗎?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建議,政府應積極鼓勵「企業再生能源自發自用」,參考美、澳、日等國際經驗,提供租稅減免、擴大補助與簡化行政流程,納入製造部門的產業自主減量計劃並提出誘因措施,才能幫助企業符合供應鏈需求,協助臺灣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