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堰塞湖、災民安置…風災特別條例 追加250億

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花蓮光復鄉,行政院會昨通過風災特別條例修正草案,經費再增二五○億元,用於馬太鞍溪整治、堰塞湖調查監測、受災民衆安置等五項重點事項;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不埋單,指花蓮洪災與丹娜絲颱風災情不同,不適用同個標準。

行政院會昨新增議程討論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原條例匡列金額爲六百億元,修正追加匡列二五○億元,整體金額八五○億元。

此次條例修正增訂馬太鞍溪整治及災區復原專項,包含堰塞湖調查、監測、洪泛區設置及土砂防治;受災民衆安置;雨污水下水道、家戶污水與道路排水設施清淤、修繕及新建;農田泥沙清運、農地復原、專案休耕、農田廢園重建及農業生產環境重建,及災後砂土混雜廢棄物分類去化等。

二五○億元經費分配比例,堰塞湖部分新增一○七億元、水利設施四十億元、道路交通部分卅二點五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廿六點五一億元、農業設施五億元、社會復原產業促進四點七八億元,另外預備金卅四點二一億元;條例及預算執行延長至二○二八年底,新增專項則施行至二○三○年底。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九月卅日已公告災區範圍爲花蓮全區,堰塞湖後續處理適用條例並無疑義;針對在野有意另提特別條例專款處理,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修正既有特別條例最快最簡便,希望立委儘速審查通過,待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後也能進行相關討論。

傅崐萁認爲,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慘烈,跟丹娜絲颱風災情不同,災民屬性也不同,不適合放在同標準適用,馬太鞍溪堰塞湖應單獨制定重建條例,國民黨團已自提版本規畫二五○億至三百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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