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代課老師性侵學童 嘉地院判執行9年

嘉義30歲謝姓男子被指控2020年擔任嘉義縣某國小代課老師,利用帶領學童出席校外活動,涉嫌對學童猥褻、性交;今天嘉義地院宣判,依犯對未成年男子犯性交罪共20罪,分處4年至5年6月刑度,又犯猥褻罪判刑1年,共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嘉義地檢署去年10月間接獲嘉義縣警方通報,某國小前代課老師謝男涉嫌對學童性侵害,檢警通知多名被害人到場陳述,保全相關證據,於去年12月19日拘提謝男到案,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嘉義地院今天下午宣判。

判決書表示,謝男自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底,在某國小擔任代理老師,離職後仍會參加國小所舉辦活動。分別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間,利用參加校外活動,住宿外地旅館的機會,分別對5名學童在臺南、雲林、臺中、臺北、苗栗等地的旅館內,分別與其等爲口交、猥褻等行爲。

法官認爲,謝男爲人師表,理應教導學童正確價值觀,不僅沒有教導正確觀念,未能善盡監督、照護之責,無視學童身心人格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爲滿足個人性欲而犯行。爲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見學童默默承受不敢聲張,食髓知味,不知收斂、反省,反覆爲之。

法官審酌,謝男沒有前科,法院審理時才坦認全部犯行,大學畢業、碩士肄業,自教職離職後,以打零工維生,雖然有意願賠償,但金額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所能接受的金額有落差;量處犯刑法對未滿14歲男子爲性交罪(共20罪),分別處有期徒刑4年至5年6月刑度;又犯刑法對未滿14歲男子爲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嘉義某代課老師涉嫌性侵學童,今嘉義地方法院宣判共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