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違停遭錄影情急抓住檢舉人 代價曝光罰更重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去年11月間因違規停車被路過的A男目擊,A男拿出手機錄影打算檢舉,他情急之下竟抓住A男,不讓對方離開,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強制罪判處阿哲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阿哲違規停車,見A男拿出手機錄影,竟上前阻攔不讓A男離開。(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去年11月間將一輛自用小客車停放在新北市一處民宅前,當時A男恰好路過,發現阿哲違規停車,便拿出手機錄影,打算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
阿哲見狀竟立刻上前徒手抓住A男的右手衣袖,不讓A男離開,雙方因而發生口角衝突,他還遭到A男手持雨傘敲打頭部,直到巡邏警員路過上前制止,他纔將A男放開。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阿哲與A男互不認識,他僅因偶發事件就做出妨害他人自由行動權利的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有傷害、妨害公務及妨害自由等前科,犯後已坦承犯行,最終依犯強制罪,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A男用雨傘打阿哲的部分,因當事人撤回告訴,獲得檢方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