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停車場車格內竟遭舉發違規 原因曝光!駕駛2理由喊傻眼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日前開車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某餐廳用餐,他將車子停在餐廳的特約停車場車格內,沒想到竟被警察開單,理由是「警方已告知業者不能這樣畫停車格,駕駛的車尾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算違規」。文章公開之後掀起網友兩派意見熱議,一派人認爲警察沒有錯,是業者的問題;另一派人則覺得可以嘗試申訴看看。

▲圖中紅框處的停車格,若駕駛停得比較靠後,車尾可能會擋住人行道。(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3日中午他開車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某餐廳用餐,並把車子停在餐廳的特約停車場,「停在安全的停車場格子內,你相信還是會被開單嗎?」由於當時警察還在現場,他上前詢問理由,得到的回答是「警方已告知業者不能這樣畫停車格,駕駛的車尾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算違規」。

▲原PO公開警方舉發違停的單子。(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原PO認爲,首先,私人停車場是向主管機關市政府交通局合法請設立,業者設置的停車格長度明顯不符合規定,爲何可以通過?其次,警察應該向主管機關、業者反映並要求改善,而不是告知民衆「有問題自己去找業者」,他當下真的感到很傻眼,因此決定將這件事情說出來,「大家若有去那邊要停車的,請要小心啊!」

文章公開之後掀起網友熱烈討論,一派人認爲,警察開單舉發沒有問題,原PO應該向業者反映,「警察的確不管這些非法標線,他只管合法標線,你停在非法標線,然後他開單,完全沒問題」、「警察只針對違法行爲人,至於違法行爲人是否因爲第三人而善意不知情違法,是違法行爲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係」。

另一派人則要求原PO出示當時停車的現場照片供大家參考,若真的有疑慮,可以提出申訴,「卡照片再幫你講話」、「可以申訴,會過件的」;還有少數人認爲這就是一道陷阱題,就算業者消極不處理,警方至少可以在現場貼個標示提醒民衆,而不是直接要求民衆自行去向業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