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兇殺案頻傳 最高檢建請科技監控施暴者並主動示警被害人

▲針對家暴兇殺案件頻傳,最高檢察署建議,家暴保護令需配合科技監控。(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家暴兇殺案件頻傳!上月初新北市謝姓男子當街殺妻及小姨子、上月下旬臺北市劉姓男子信義區殺害前女友、前兩日嘉義縣黃姓妻子殺夫,引發社會大衆高度關切。最高檢察署8日發出聲明,建請法院核發保護令時,也同步對施暴者科技監控,還要「主動示警被害人」,降低受害風險。

有鑑於此類家暴兇殺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於本月6日邀集衛福部、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單位,進行專題報告。其中最高檢察署指出,實務上,家暴加害人熟知「被害人」日常作息,一旦衝突產生,侵害即難以遏止。

最高檢根據研究指出,當「被害人」試圖求助、掙脫、聲請保護令時,加害人受到刺激,使「被害人」人身安全遭遇更大威脅。因此,法院若於核發保護令時,對高風險家暴個案輔以科技設備監控,即時掌握加害人動態,一旦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或進入特定區域時,即觸發示警通知,就能達到防止危害發生之效果。

最高檢也舉出其他各國的措施,西班牙的監控方式系「雙邊進行」,亦即加害人及「被害人」均攜帶科技監控設備追蹤定位。一旦加害人接近「被害人」之住家或「被害人」所攜帶的發射設備時,將會主動發出警示,警告加害人遠離該區域。而在受害者端,亦攜帶具有GPS及3G功能之手機,可以追蹤加害人之位置,若加害人接近所設置之禁區範圍,「被害人」持有之設備亦將發出含聲音及燈光之警告,同時亦通知監控中心加害人接近,如加害人過於接近時,可以透過該設備之緊急按鈕發出求救信號,在沒有手機信號的情況下也能發出警報。法國於2020年也針對此狀況立法實施,其制度也與西班牙制度相仿。

▲最高檢察署擷取2020年9月29日公視新聞網資料畫面,西班牙監控載具。(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最高檢建議,面對家庭暴力,國家應做好保護「被害人」生命與尊嚴的努力。唯有積極結合科技力量與跨部門合作,建構有效防護網,方能真正落實對「被害人」生命安全的保障。

最高檢認爲,有鑑於目前災防告警系統在國內已經相當成熟,併爲國人所熟悉運用。主管機關應可規劃善用科技設備,對於高風險家暴案件加害人、「被害人」進行動態行蹤掌握,建置「主動示警被害人」措施,比照類似災防告警即時通知系統,於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接近「被害人」或禁止接近區域時,對「被害人」發送示警通知,強化預防功能,確保「被害人」實質安全,提升保護令實效,防止憾事發生。

▼最高檢察署擷取2020年9月29日公視新聞網資料畫面,法國電子監控載具。(圖/最高檢察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