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案 審計部糾正權利金缺失
審計部指東岸停車場OT案改爲ROT案過程中,基隆市府對兩者權利金差異沒有明確定義及規範,要求檢討。記者遊明煌/攝影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曾引發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審計部在去年度決算審覈報告,糾正前市府時期對東岸停車場OT案改爲ROT案的過程中,對兩者權利金差異沒有明確定義及規範,要求市府檢討。市府表示,已啓動檢討,透過司法釐清契約責任。
市政府前交旅處2015年依促參法招商辦理東岸停車場OT案,大日公司得標後另行與NET(主富公司)合作,隔年展開2到4樓增建工程成爲後來的東岸商場。謝國樑上任後重新招標後由微風集團得標,接收過程及2到4樓產權爭議,引發一連串官司及罷免謝國樑案。
基隆審計室報告列出前市府兩項重要缺失,第一是原OT案市政府是以營運、轉移案招商,並沒有載明商場可「增建」,後來才同意大日公司變更已經甄審評定及契約規定之附屬事業(商場)規模,並增建2至4樓。這樣的決定與原先甄審委員甄審及評定標準等均有不同,未及時釐清招商公平性。
審計室說,第二是市府應評估開發商場對市府契約的財務影響性及增建後資產價值與權利金差異,在計收權利金時,「預估年收入」沒有明確定義及規範,也沒有將營業收入淨額納入年收入基準。市府實際收取的權利金數額,無法完整及合理反映使用公共建設資產價值,函請市長督促檢討改善。
基隆市政府迴應,對於東岸商場促參案相關疑義已啓動檢討,並透過司法釐清契約責任,後續將審慎因應、引以爲鑑,持續捍衛市產,嚴守財政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