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變後親情斷鏈!控前夫惡意阻絕母子情 失婚女怒求償

婚變後親情斷鏈!控前夫惡意阻絕母子情,失婚女怒求償神慰撫金8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破裂後,親子探視竟成另一場拉鋸戰。一名婦人小萱指控前夫阿國(均化名),多年來惡意阻斷她與一對兒女的聯繫,甚至不理會法院裁定,導致她與孩子長達2年無法見面,她是孩子的母親,卻被生生剝奪親子關係。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8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萱與阿國於2012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不料,婚後因阿國被爆與長子同學的媽媽有婚外情,導致婚姻徹底撕裂。2021年阿國帶走孩子,導致小萱自此近兩年未能與孩子見面。

小萱表示,直到2022年年初,法院裁定她得以會面,還有非會面交往方式探視子女,但阿國卻是以「孩子不願意」爲由,始終拒不履行,甚至遭法院裁罰,卻仍然態度強硬。

小萱激動控訴,強調自己不只是被剝奪了母親的角色,更被迫忍受孩子一次次與自己疏離,內心煎熬難以言喻。她指出,即便法院連續處以3萬、12萬、30萬罰金,阿國依舊無視,直到2023年6月才象徵性地帶孩子去派出所會面一次,「這不是探視,是羞辱。」

阿國則辯稱,他並非阻止孩子與小萱聯繫,而是「孩子自己不想見媽媽」,他尊重子女意願。他說,小萱曾對孩子動粗,孩子因而抗拒,小萱在那邊哭喊說是母親,她也沒辦法啊!孩子就是不想去。他也因婚姻糾紛患上創傷症候羣,無法與小萱直接接觸。

對於小萱提告求償80萬元,阿國則嗆聲,他沒錢,養小孩已經夠辛苦了!並強調法院在2024年年初已另案改判監護與探視方式,舊裁定失效,他沒有義務再依先前方式配合。

小萱則反駁,孩子才十幾歲,怎麼可能真正懂得拒絕母親?是阿國在操縱!阿國以「孩子意願」爲藉口,實際上是徹底切斷母子聯繫,讓她失去與孩子共同生活的權利與回憶,這種精神折磨比肉體痛苦還殘忍!

法官審酌,依《民法》規定,父母雖離異,但仍應維持子女與雙方的親情聯繫,若一方故意阻止另一方依裁定探視子女,確實可能構成侵害身分法益,須負擔精神損害賠償。法官依雙方情況斟酌,認爲阿國優賠償小萱,應以4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