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勳海外總部有解!蔣市府修法建立「專案設定地上權」機制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快閃臺。記者餘承翰/攝影

輝達臺灣總部預定落腳北士科,但地上權等問題待解,執行長黃仁勳今表示,期望地方政府可以協助解決相關問題,讓輝達可以開始投入相關建設。北市府已公告修正「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明確規範「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的機制。

北市府日前也發函內政部能否覈准「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內政部函文表示市府可自訂辦法後辦理,市府收到函文後,同步也訂定「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北市府指出,條例草案已經公告,預定本月29日由法務局開審查會議,確定後送市政會議決議,拍板通過後報市議會備查。

依照北市府8月1日的公告指出,修依內政部114年7月16日函示,如考量有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使用必要,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6項授權規定,得於本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

爲提升政策工具多元運用彈性,於引進民間投資或參與公共建設等政策目的需要時,增訂得以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也增訂設定地上權時,應由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責辦理,以確保該等設定地上權案件招商規畫與市府整體政策發展方向相符。

爲兼顧市府政策目的與外部監督機制衡平,參考行政院授權內政部辦理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一項第4款專案讓售土地作業流程,將區段徵收土地採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案件,提報本市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

另外也修正相關作業規範,例如,第16條也增訂,專案設定地上權的特定對象收到市府通知30日內,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