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熱”持續升溫,海淀法院發佈典型案例提醒消費者防範風險

近段時間,黃金價格不斷創下歷史新高,消費者和投資者紛紛涌入,掀起了一陣“黃金熱”。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佈幾起典型案例,提醒消費者在黃金市場持續火熱的當下,切記做好風險防範,避免“貪小便宜吃大虧”。

投資境外黃金賺取高額利潤,小心落入詐騙圈套

高先生與小王是朋友關係,一日,小王找到高先生稱,某國黃金與國內黃金存在差價,每克差價可達百元,從該國購買黃金到國內出售可以淨賺2倍之多,希望高先生與自己共同投資。屆時高先生出錢投資,小王前往國外購買並回國銷售,產生的利潤二人平均分,投資週期在兩個月左右,能有10%到15%的收益。

面對誘惑,高先生非常心動,當即同意投資60萬元支持小王購金。小王動身前往國外,其間曾支付一個週期的收益。但很快,高先生便收到小王的消息,稱其準備回國時,該國海關以其超額攜帶黃金、未支付罰款爲由將其攜帶的黃金扣押,也未給其出具任何證明。此次行程因沒有帶回黃金未掙到錢,也沒有利潤能夠返還高先生。小王承諾將盡快還清相關錢款,但此後,高先生一直索要錢款,均未得到迴應,後向公安機關報案,檢方以詐騙罪對小王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小王稱其在國內某銀行兌換美元后出境購買黃金,但並無兌換美元的購匯記錄;小王稱其購買了黃金並被國外海關查扣,但並無扣押憑證或相關材料予以證實,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小王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法官表示,該案中,小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大家不要輕信“天上會掉餡餅”,要切記收益與風險並存,那些聲稱低風險、低成本、高利潤的投資項目往往可能是他人精心打造的騙局,投資時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同時,購買黃金、進行投資時,一定要認準具備資質的正規渠道,要謹慎分辨該投資行爲是否真實合法,如果不慎被騙,注意妥善留存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黃金店裡投資黃金,認準正規渠道

何女士聽聞投資黃金可以升值,想要購入一些投資金條。來到金店後,店員極爲熱情地向何女士推薦了黃金託管業務,即在購買後將金條繼續交由金店託管,何女士可逐年領取託管所產生的利息。託管期間,何女士可隨時攜帶《託管憑證》及身份證從該金店提取實物或變現。何女士很心動,認爲金條留在金店還能繼續產生利益,安全性也有保障,遂在店員的引導下購買了上百克投資金條,並與金店簽訂《銷售單》及《託管憑證》。託管期間,何女士託管的黃金及逐年產生的利息均爲正常狀態,但多年過去,金店資金出現問題,無力支付何女士金條及利息,後金店因經營不善閉店。何女士訴至法院,要求金店所在公司退還自己購買黃金的款項。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金店未按約交付金條或支付回購款的行爲已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故判決支持何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司法實務中,有的人打着投資黃金的幌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以此騙取集資款,構成集資詐騙罪;有的金店雖無意實施犯罪或違約行爲,但可能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無法履行合同約定,導致投資者的盈利目的落空,甚至無法取回本金。因此,在投資過程中,一定要通過具備從事金融活動業務資質的正規渠道進行投資,如果購買黃金飾品,也要認真核實店鋪資質、經營範圍,要善於辨別各類營銷術語,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綜合進行投資或交易。

他人幫忙代購黃金,警惕買到假貨

小雨和小杰通過朋友介紹相識,小杰聲稱可以用較爲划算的金額在某電子商務平臺上代購金條。小雨平時喜歡投資黃金,正值金價穩定時,遂委託小杰在某電子商務平臺上代爲購買“黃金薄片投資金條”,並向小杰轉賬4萬餘元。小杰收款後,並未如約購買金條,而是網購了貴重金屬模型冒充“黃金薄片投資金條”郵寄給小雨,騙取了相關錢款。案發後,小杰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檢方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小杰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認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退賠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故對其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法官表示,爲了謀取更大的經濟利益,一些投資者會選擇通過代購方式購買黃金,以此節省所謂的“差價”。近年來,代購黃金飾品、投資性黃金等行爲不在少數,但是投資者要擦亮雙眼,收到產品後及時仔細辨別黃金真假,如果是在正規商鋪、平臺進行代購,應及時向代購人索要購物發票、付款憑證等證據,收到貨物後及時鑑別真假,如買到假冒產品,應及時留存證據,並向公安機關等部門報案處理,依法維權。在黃金價格持續走高的背景下,不論是進行投資還是消費,購買投資性金條還是黃金飾品,都建議通過正規渠道,在經濟能力範圍內理性購買。

新京報記者 張靜姝 通訊員 陳一帆

編輯 彭衝 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