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鬆口氣!央行宣佈出售原有房屋期限延長至18個月

楊玉全表示,新建房屋符合耐震、消防、隔音、綠建築設計標準等最新建築法規,即使民衆所居舊屋未屬都更危老重建範圍,可藉購置新屋,提升家庭居住品質與安全。惟央行第7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就名下已有一戶房貸者,欲增購或換屋者,融資條件嚴苛。

這次央行放寬爲18個月,代表央行體諒民困,但是銀行因水位受限,只能用舊貸清償的額度來承作新的房貸,使民衆無法或不易向銀行申辦房貸。而且即使以切結方式先買後賣延長至18個月,但是因銀行將耗費稽查成本,以及處理隨之產生之訟爭,銀行仍不太願意貸款予該類換屋民衆,造成自住民衆換屋貸款仍受2戶以上之管制內容。

楊玉全建議,還是要針對換屋民衆取消限貸措施、或至少提高成數,並調降存款準備率,打開資金水龍頭,纔是解決之道。

央行去年祭出第七波不動產信用管制,針對第2戶購屋貸款,限貸5成,且無寬限期,第3戶以上貸款,限貸3成,且無寬限期。在豁免條件中,爲兼顧民衆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先前提供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之1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不過,近一年以來,房市明顯降溫,不少民衆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無法於1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情事。因此,1年出售原屋的時間,太過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