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日出大道禁私人祭奠 違規搭帳篷最高罰2400元、按日開罰
有民衆昨天在日出大道中間違規架設私人祭奠帳篷遭檢舉,警方已依法祭出最高2400元的罰單且按日開罰,文化局將依據管理辦法照使用時段向喪家收取場地費。(花蓮縣文化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有民衆昨天在日出大道中間違規架設私人祭奠帳篷遭檢舉,警方已依法祭出最高2400元的罰單且按日開罰,文化局將依據管理辦法照使用時段向喪家收取場地費。(花蓮縣文化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斥資4.5億元在花蓮市溝尾仔打造日出大道,並訂定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使用規則,昨天卻有民衆在大道中間違規架設私人祭奠帳篷遭檢舉,警方已依法祭出最高2400元的罰單且按日開罰,文化局將依據管理辦法照使用時段向喪家收取場地費。
日出大道全長約770米,以市區自由街區延伸的生活圈,包括中華路、重慶路、南濱路,及南京街、成功街、福建街、廣東街等橫向老街,整條大道以進口「花崗岩石材」鋪成,2019年4月動工,2022年10月完工,同年底開放通行後,縣府也訂定《花蓮縣日出大道管理辦法》規範用途。
昨天有居民在日出大道B段南京街至成功街段架設私人祭奠帳篷,由於大道F段重慶市場旁大型表演區,正在舉辦太平洋燈會,有民衆認爲一端是喜事,另一端卻喪事,影響整體觀感外,也質疑搭帳篷的合法性,向花蓮警分局及文化局檢舉。
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科長劉進成表示,據《花蓮縣日出大道管理辦法》第6條明文規定,日出大道中間地段屬於人行道兼廣場使用,禁止舉辦私人祭奠。轄區花蓮警分局昨已派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喪家開罰12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並按日開罰,文化局則依管理辦法規定,按喪家實際使用時段收取場地費。
據瞭解,喪家在搭設帳篷前曾向文化局詢問,遭拒絕後昨天下午5時仍擅自違規架設私人祭奠,文化局接獲檢舉後,已要求今天下午拆除帳篷,並預計收取11日晚間、12日上午的場地費,共約1萬2000元,若下午未撤離,則會收取1萬8000元的場地費用。
劉進成表示,若民衆要使用日出大道作爲表演或藝術場域,需提前向文化局申請,經覈准後才能特例使用,並照時段收取賞地費用,呼籲民衆不要擅自在日出大道辦理未經許可的活動或儀式,還給日出大道一個良好的藝文空間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