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家人坐月子私釀酒品遭檢舉 違規最高可罰100萬元

現場人員說明器具是多年前爲家人坐月子時少量自制供自用,且目前已無持續產製。(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政府近日接獲民衆檢舉疑似私釀酒品案件,隨即會同警方稽查,現場人員說明器具是多年前爲家人坐月子時少量自制供自用,且目前已無持續產製,稽查人員則提醒相關法規,並建議妥善處理相關設備,以避免誤解或後續爭議。

日前市府接獲檢舉,疑似有民衆涉及私釀酒品,隨即會同警察局派員前往稽查,並在現場發現帶有灰塵的產製酒品器具,顯示過去曾有私釀行爲。

經調查,現場人員說明這些器具爲多年前爲家人坐月子時少量自制供自用,且目前已無持續產製行爲,未達違法標準。稽查人員提醒該民衆相關法規,並建議妥善處理相關設備,以避免誤解或後續爭議。

財政處表示,根據《菸酒管理法》規定,每戶供自用私釀酒含成品及半成品合計若超過100公升,或涉及販售行爲,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的罰鍰。財政處呼籲民衆遵守法規,避免因違法行爲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財政處說明,根據現行法規,每戶私釀酒品僅能供自用,總量不得超過100公升,且不得有販售行爲,如有其他制酒需求,應向財政部國庫署申請合法釀造執照,確保生產與販售均符合相關規範。

財政處也提醒,酒品的生產與販售受法規嚴格管理,違法行爲不僅影響市場秩序,還可能對消費者健康安全造成潛在風險,政府將持續加強稽查,杜絕非法私釀與販售行爲,確保市場秩序與公共安全。

市府呼籲,民衆若發現違法私釀或販售私酒情事,可撥打私劣菸酒檢舉專線03-5249158或1999市民專線舉報,市府將依法查處,以維護市場秩序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市府提醒民衆,若有自釀需求,務必遵守相關法規,以免誤觸法律,影響自身權益。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