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日出大道搭帳篷 喪家挨罰
民衆11日在花蓮日出大道中間違規架設私人祭奠帳篷遭檢舉,警方與縣府文化局分別依法對喪家開罰、收取場地費。(花蓮縣文化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斥資4.5億元在花蓮市打造「日出大道」,訂有明確辦法管理使用,有民衆11日違規在大道中間架設私人祭奠帳篷遭檢舉,警方依法將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且按日開罰,縣府文化局也以管理辦法收取1萬2000元場地費。
日出大道全長約770米,連接中華路至南濱路、自由街至明義街等範圍,兩側爲單向車道,中央爲人行道與廣場,縣府將中間分成6段提供民衆、團體申請舉辦藝文活動,也訂定「花蓮縣日出大道管理辦法」規範用途及申請流程。
民衆前天發現日出大道B段南京街至成功街段有喪家架設私人祭奠帳篷,由於大道F段重慶市場旁大型表演區正在舉辦太平洋燈會,認爲一端是喜事、另一端卻是喪事,影響整體觀感,也質疑搭設帳篷的合法性,向警方及文化局檢舉。
文化局表演藝術科長劉進成表示,根據「花蓮縣日出大道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日出大道禁止舉辦私人祭奠,轄區警方接獲檢舉當天,已派員到場對喪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開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文化局則依管理辦法收取場地費。
據瞭解,喪家搭設帳篷前曾向文化局詢問,遭拒絕後前天下午仍擅自違規搭設,文化局接獲檢舉後,已要求在隔天下午前拆除,預計收取前天晚上、昨天上午的場地費,共約1萬2000元,若遲未拆除撤離,將繼續收取場地費;喪家昨天下午已拆除帳篷並將場地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