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出最嚴打房政策!南韓禁止「非自住」外國人買房 違規者罰10%

▲南韓李在明政府祭出嚴厲打房政策,禁止非自住外國人在首都圈炒房。(圖/VCG)

記者羅翊宬/編譯

爲遏制外國資金炒房,南韓國土交通部21日宣佈,未來非自住目的之外國人將禁止在首都圈購買住宅。南韓政府將首爾全區及京畿道、仁川大部分地區指定爲外國人土地交易許可區,購屋前須取得地方政府許可,並加強資金來源調查,以防海外資金干擾市場、推高房價。

根據《韓聯社》,南韓國土交通部經中央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後,將首都圈大部分地區劃爲外國人土地交易許可區。此舉是針對外國人透過自有資金購置高價房產、非自住而造成房價上漲的投機行爲。未來外國個人、法人或政府欲在該區域購屋,必須事先獲得所在地自治體許可,未經許可簽訂的交易契約將視爲無效。此規定僅適用於有償交易,無償交易如贈與或置換則不受影響。

外國人許可區範圍包括首爾特別市全境;京畿道除楊州市、利川市、議政府市、東豆川市、楊平郡、驪州市、加平郡、漣川郡外,其餘23個市郡皆在列;仁川廣域市則除東區、江華郡、甕津郡,其餘7個區皆納入。此許可區自8月26日起生效,爲期一年至明年8月25日,政府將視市場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效期。

此前,首爾已將江南3區(瑞草、江南、鬆坡)及龍山區劃爲許可區,但僅限於公寓購買。

此次措施擴大至所有住宅類型,包括公寓、獨棟住宅、聯排與多戶住宅,但不包括被視爲非住宅的住商辦公大樓(오피스텔)。例如,外國人在江南購買多戶住宅將需先獲得許可,而本國人則不受此限制。

獲得許可的外國人必須於許可日起4個月內入住,並持續自住至少兩年,禁止以租賃夾帶購屋的「空手套白狼」方式操作。若違規,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首長可在三個月內下達履行命令,未遵守者將每年被處以土地取得價10%內的強制履行金。

南韓國土交通部次長李尙暻強調,將透過現場檢查嚴格追蹤外國人是否履行自住義務,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取消許可。

此外,政府將修訂《不動產交易申報法》施行細則,將目前僅限投機過熱區的資金調度計劃書及證明文件提交義務擴展至許可區,新增海外資金來源與簽證類型等資訊。對外國人購屋的資金流向將進行常態及專案調查,如發現疑似犯罪收益,將通報金融情報分析院(FIU)並啓動國際合作程序;若涉及海外課稅問題,則通報國稅廳交予海外課稅機關。

李尙暻指出,這套措施旨在防止外國資金投機,徹底阻斷市場干擾行爲,穩定房價,並保障國民居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