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申請「暫時假處分」臺北地院裁準 櫃買中心堅提抗告

▲樺晟新任董事長李明秋。(圖/樺晟提供)

記者高兆麟/臺北報導

以電腦線材起家的樺晟電子(3202)因處分重要子公司未依規定揭露,遭櫃買中心公告將自今年7月21日起終止櫃檯買賣,3.7萬名投資人恐面臨股票「淪壁紙」。樺晟與辰鑫投資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臺北地院認爲若不保全將致重大損害,裁定準許禁止櫃買中心終止契約,櫃買中心今(18)日發出聲明,將提出抗告。

臺北地院指出,雖裁準樺晟與辰鑫投資申請暫時狀態處份,但樺晟須先提供2億3,931萬4,500元擔保;另緊急處置聲請遭駁回,全案可於10日內抗告。

櫃買中心表示,針對樺晟電子終止櫃檯買賣一事,系依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相關規定處置,並經申覆審議程序確認處置並無違誤。

櫃買中心指出,今日接獲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準許該公司於提出擔保後禁止櫃買中心爲終止櫃檯買賣契約之處置,將委請律師提出抗告。

除了櫃買中心積極動作以外,金管會證期局今日也公告樺晟因未依規定交出財務報告,處負責人24萬元罰鍰,爲該公司今年來因財務違規而收到的第5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