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對臺北地院裁定準許樺晟聲請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將提出抗告

櫃買中心(Taipei Exchange)表示,針對樺晟(3202)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終止櫃檯買賣一事,是依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相關規定處置,並經申覆審議程序確認處置並無違誤,惟櫃買中心於18日接獲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準許該公司於提出擔保後禁止櫃買中心爲終止櫃檯買賣契約之處置,櫃買中心將委請律師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