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林岱樺聲請「封口令」遭駁回 雄檢:尊重法院裁定
▲立委林岱樺。(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近日向高雄地院聲請「全面禁止」林岱樺利用集會遊行、社羣網站、媒體等途徑對案件進行評論,地院審理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裁定駁回檢方之訴。林岱樺出面抨擊雄檢的封口令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對此,雄檢表示,「本案已經進入審理並在準備程序中,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本署將於法庭內之正式程序提出。就法院之相關裁定,本署均予以尊重。」
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在最近進入審理程序,林岱樺和律師上週出庭後,重砲抨擊檢調「僞造死人筆錄」,並頻頻在造勢場合訴求遭到暗黑勢力的打壓。
據瞭解,雄檢在日前向雄院遞狀聲請,要求全面禁止林岱樺利用集會遊行,或利用社羣網站、媒體等途徑,提出涉及證據能力、證據評價之論述。
不過,雄檢的聲請遭到地院駁回,院方認爲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於判決確定前,被告表達其無罪之立場,併爲相關評論,爲人之常情,因此禁止被告提出本案之證據能力、證據評價之論述,恐有違比例原則。
對於地院的裁定,林岱樺表示,雄檢的封口令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違反無罪推定的法學基本原則,法學緒論的第一堂課講言論自由、講無罪推定、講比例原則,真是讓大家爲之一亮,法學素養連基本的大學生都不如。
雄檢則迴應,本案已經進入審理並在準備程序中,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本署將於法庭內之正式程序提出。就法院之相關裁定,本署均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