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樺晟上櫃有價證券繼續停止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樺晟電子公司於114年4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處分重要子公司股權而喪失控制力一案後,將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已涉及該公司是否得繼續上櫃之情事,該公司未依業務規則第8條之1規定事先取具獨立專家對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書,亦未依櫃買中心要求提供與業務規則第15條之11規定相關之資料,櫃買中心前已二度發函限期提示相關文件,並處違約金新臺幣20萬元,惟迄今仍未補正。

考量本案涉有違反業務規則第15條之11規定,櫃買中心爰依業務規則相關規定繼續停止該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並再限期補正,倘屆期仍未補正,櫃買中心得依業務規則相關規定終止該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