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樺晟申覆案 櫃買中心曝原因

老字號連接器大廠樺晟先前因未依規定期限公告2024年度財務報告,已自今年4月7日起停止交易。櫃買中心指出,樺晟於4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處分重要子公司致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且該股權交易業已完成,該公司未依業務規則第15條之11規定辦理,核有業務規則第12條之2第1項第20款規定之情事,故依規公告樺晟將自7月21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然隨後樺晟於6月16日就其股票終止櫃檯買賣之處置案提出申覆,公司強調,將建請審酌提前取消終止上櫃處置,並承諾會盡快繳交財報,力拚在11月18日前如期繳出最近兩期財報,將爭取恢復上櫃交易,以保障3.7萬投資人權益。

不過,櫃買中心評估後認爲,樺晟違反業務規則第15條之11規定在先,轉讓股權也已交割,此外,即便公司提出未來展望及規劃,但研判未能在短期內見到明顯成效,且相關規劃也不夠具體,故於7日正式駁回樺晟申覆案,維持其將於7月21日終止櫃檯買賣的決議。

櫃買中心也指出,過去在2020年也曾發生過類似案例,當時物業管理業者衡平因處分重要子公司致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且其轉型效益尚未顯現,影響股東權益重大,另未依規定於讓與基準日前至少30個營業日向本中心申請,故櫃買中心決議其於2020年11月1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本次櫃買中心系比照先前類似案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