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築牢個人信息保護屏障

原標題:合力築牢個人信息保護屏障

近日,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公告稱,將圍繞個人信息相關違法犯罪案件等重點問題開展系列專項行動,聚焦網絡借貸、求職招聘、出行購票等領域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通過“暗網電報”等境外渠道以及境內渠道違規售賣公民個人信息,以及個人信息泄露或被攻擊竊取等違法犯罪案件開展治理。

自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以來,有關部門持續組織開展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標準規範,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加強正面典型示範引領,督促指導個人信息處理者不斷提升合規水平,取得了積極成效。不過,侵犯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仍然是網絡世界的頑疾,其除了會導致網民個人生活被窺探、隱私權受損外,也成爲網絡詐騙、網絡暴力等網絡犯罪的源頭。比如最近受到廣泛關注的未成年人“開盒”孕婦事件,行爲人利用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精準曝光受害人的住址、聯繫方式等個人隱私,給受害人造成了巨大心理壓力,再次引發公衆對個人信息保護的關注。

從公安部近期發佈的典型案例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手段更加多樣化。比如在某起案件中,犯罪團伙組織人員入職目標教培機構,並定向投放木馬程序非法控制教培機構內部計算機,竊取客戶資料等個人信息。在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團伙利用黑客手段非法獲取多款停車小程序中的停車數據,並通過安裝定位設備方式,爲他人提供車輛定位服務並牟利。這也表明了當前不法分子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手段愈發複雜和隱蔽。

值得肯定的是,公安機關通過持續深入開展“淨網”專項行動,緊盯信息獲取、信息倒賣、信息使用等關鍵環節,重拳搗毀一批個人信息交易平臺,堅決斬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鏈條,有力維護了公民合法權益和信息安全。當然,治理信息網絡犯罪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共治,久久爲功,共同築牢個人信息保護屏障。

首先,要堅持多方聯動,凝聚合力。在立法層面,目前我國已基本構建起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體系,接下來就要結合具體的治理“堵點”予以更精準化地施策,讓法律深入到個人信息場景的所有細枝末節中。在法律實施層面,應當認識到,保護個人信息需要多部門協作配合。此次四部門聯合開展2025年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就是要進一步深化協作,不斷擠壓違法犯罪者的操作空間,並讓違法犯罪者受到應有處罰。

其次,要不斷壓實平臺責任,強化技術賦能。互聯網平臺應承擔起信息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控體系,防止成爲數據泄露的源頭,並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加強數據加密與追蹤能力,提升信息安全防護水平。需要注意的是,要同等重視大平臺和中小平臺的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大平臺的信息防護水平較高,但也因爲信息集聚程度高而成爲網絡攻擊的重點對象;中小平臺的技術防護水平較低,更應成爲常態化執法檢查的對象。

最後,要堅持預防爲主,形成長效機制。事後制裁很重要,但事先防範更重要。要把好信息保護的第一道關口,通過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常態化監管機制,聚焦個人信息泄露的薄弱環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與風險評估。四部門共同開展的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也明確要聚焦App(含小程序、公衆號、快應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SDK(軟件開發工具包)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具體場景,深挖其背後存在的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典型問題,將不斷推動關口前移,從源頭扼殺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此外,還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衆的自我防範意識。

個人信息保護是數字時代的重要議題,是社會治理的底線。只有強化協同治理,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保護體系,纔能有效遏制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推動數字社會長遠健康發展。

(李懷勝,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法學研究所所長、教授)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