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收賄近百萬!26次放行走私加熱煙入境 3人收押今起訴

▲航警局保大陳姓警員涉嫌於今年4月至9月之間,收賄縱放楊姓女子等走私集團成員夾帶加熱煙品入境。(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下同)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航警局保安大隊陳姓警員涉嫌於今年4月至9月之間,利用在管制區內值勤之便,接收走私集團成員交付之行李協助夾藏加熱煙品離開管制區,或由走私集團成員將行李運至陳員值勤之管制哨,再由陳員直接放行等方式共26次,收受賄賂達95萬8600元;桃園地檢署今(28)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員、楊女與楊男等3人,目前3人均被收押中。

檢警調查,桃檢肅貪專組檢察官曾柏涵指揮航警局偵辦40歲楊姓女子等11人組成之走私加熱煙集團,涉嫌行賄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28歲陳姓員警,檢方查出,楊女有意走私加熱煙入境販賣獲利,透過管道結識航警局保安大隊陳姓員警,雙方即於今年4間談妥,由陳員利用值勤桃園機場入境管制區之便,以工作證進入機場管制區,在管制區內接收走私集團成員交付之行李,協助夾藏離開管制區,或由走私集團成員將行李運至陳員值勤之管制哨,再由陳員直接放行等方式,讓該走私集團輸入之加熱煙得不受海關之檢查,事後再由走私集團楊女依成功走私之加熱煙數量,以每條50元至150元不等計算給付陳員賄賂。

檢警查出,陳員於今年9月11日中午再次違法放行被告楊女、母親68歲巫女自桃園機場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夾帶加熱煙品入境時,經關務署臺北關人員察覺攔阻,並通知航警局報請桃檢核發拘票拘提被告陳姓員警等3人。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並分析比對監視器畫面釐清走私集團成員之身分,隨後經數度執行拘提、搜索,終於破獲該走私集團,並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被告陳員、走私集團楊女、楊男獲准。

桃檢檢察官查出,楊女等人以此方式自今年4月29日至9月11日共走私加熱煙26次,走私加熱煙數量則逾9000條,航警局陳員收受賄賂達95萬8600元,嚴重影響我國機場管制安全及增加民衆健康風險,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將陳員犯罪所得全數沒收,以徹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

桃檢審酌,被告陳員身爲維護機場國門安全之警員,卻未盡忠職守反而利用其得自由出入機場管制區及值勤管制哨之機會收取賄賂,讓被告楊女等共犯得成功走私私煙入境,嚴重影響公務員之廉潔形象及機場管制之安全,甚至讓未經健康審查加熱菸草流竄國內市場,影響民衆之身體健康,考量陳員犯後坦承犯行且有悔意,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