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涉集體貪瀆!收微薄賄賂物品助走私 檢起訴21人

士林地檢署偵辦八里關海關人員收受賄絡起訴21人。(資料照)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八里分關楊姓等10名辦事員,被控收受賄賂、以其他品項魚目混入包庇報關行,走私違禁品,士林地檢署11日偵查終結,共計有21人涉案,其中包含10名海關課員、辦事員及11名報關貨運行員工。檢察官起訴,辦事員與業者行爲已架空海關查緝機制,犯罪情節重大,其中3名辦事員、課員收受微薄的財物,被控貪污,更有辦事員矢口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此波偵結起訴名單中,八里分關海運快遞1、2課李姓辦事員、課員10人。負責海運快遞貨物通關業務,被控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其中,江姓辦事員、郝姓課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顏姓辦事員則另涉侵佔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範姓另課員涉刑法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郝姓課員另涉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侵佔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

業者部分共起訴11人被起訴,包括東風鑫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利方國際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楊男,以及利方公司名義負責人周女,以及利方9名員工共11人。他們涉嫌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並有協助、教唆或交付賄賂等行爲。其中,楊男及周女涉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將另涉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爲交付賄賂罪。

根據檢方調查,本案犯罪事實可追溯至2020年間。多名海關公務員與東風鑫集團成員勾結,利用報單查驗業務的機會,明知實際進口貨物爲應課徵高額貨物稅的空氣炸鍋、電子煙、動物疫苗、魔芋米、辣條食品等違禁品或未申報品項,卻在海關貨物預報資訊系統中登載不實的貨物名稱,改以「化妝品」、「清潔用品」等物,或僞造「扣稅」、「驗畢」及「放行」等不實內容,使違法貨物得以順利通關。

其中檢方更查出3名公務員收受微薄的利益,作爲放行的好處,江姓辦事員曾向江姓利方員工索取1200元補光燈棒作爲順利通關的對價,郝姓課員則收受3690元電池、49元手套及316元襪子等物品,範則泄漏海關注檢條件等秘密事項予業者。報關行部分,楊男等人涉嫌非法取得並利用個人資料,虛報進口人及貨品名稱,大量走私電子煙等物品。

起訴書指出,這些海關人員身爲國家邊境管理的第一線執行者,卻爲了一己私利或圖一時方便,罔顧國家賦予的權力與義務,使查緝關口形同虛設,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及海關形象。特別是邱、範及顏等3名公務員,在偵查中矢口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李、賴、蘇、江、郝、張及張等7名公務員,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協助釐清事實,若審理中仍能維持坦承態度,檢方將請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所得利益及繳回犯罪所得等情況,量處適當刑度。

業者部分,楊男身爲集團負責人、周女爲主管,以及吳男、連男爲現場協助查驗主管,長期利用報關業務漏洞,以夾帶或冒名申報不實貨品、申報人的方式,架空我國海關查緝執法,同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