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護航放水加熱煙通關 航警遭裁定羈押禁見
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陳姓警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賄,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多次非法放行楊姓、巫姓加熱煙代購者。航警局11日下午查獲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爲陳、楊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聲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陳姓警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賄,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多次非法放行楊姓、巫姓加熱煙代購者。航警局11日下午查獲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爲陳、楊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聲押禁見獲准。
據瞭解,楊姓、巫姓代購者因已經有多次夾帶加熱煙品紀錄,遭海關注記,但某次2人入境時,海關卻發現沒有2人入境資料,發現陳姓警員涉有重嫌,疑似他事先告知楊女、巫女在機場公務門的值勤時間,並讓2人走公務門「快速通關」。
航警獲知後,注意到楊女、巫女11日從國外返臺,果然發現陳男非法放行2女,並起出加熱煙449條、主機17組,同日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檢方指派肅貪組檢察官曾柏涵偵辦,經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3人到案後,查獲陳男多次收受楊女匯款,認爲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楊女、巫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嫌,3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但巫女無羈押之必要,6萬元具保。陳男、楊女則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12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13日開羈押庭審理。
知情人士說,桃園機場出入管制區皆須安檢,但一般出入國民衆與機場員工,或是因公務出入境人士管道不同。陳男就是利用此漏洞放行楊女、巫女。
院方指出,依照陳男等人證述還有相關證據,陳男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刪除手機通訊對話,另犯罪情節、次數及相關共犯等均待偵查機關逐一調查釐清,有相當理由認爲有滅證、勾串之虞。本件又屬重罪,基於趨吉避凶之人性,亦有逃亡之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楊女部分,法院認爲,根據相關跡證,楊女涉嫌重大,此外涉案時間長達數月,各次犯行、情節都需要逐一釐清。楊女被查獲時,也有掩護其他參與人員的疑慮。楊女也稱是找信任的親友幫忙,顯見她與其他可能參與者相當密切。另楊女也頻繁入出境,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中時新聞網》:吸菸有害健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戒菸專線:0800-6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