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涉性侵、傷害女同事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宜蘭縣警察局1名女警控訴在同一派出所服務的男警性侵,宜蘭縣警察局今天召開考績會,對該名男警做出停職處分,晚間檢方也因男警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爲宜蘭縣警察局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1名女警日前因手臂瘀青等傷勢就醫,她報警控訴在同一派出所服務的男警涉嫌性侵、傷害,今天(20日)宜蘭縣警察局除召開考績會,決議將該男警停職外,並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晚間檢方認爲該男警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該名男警任職約有2年,受害的女警纔剛任職,2人均未婚,據瞭解,在同事眼中,2人是互有好感,但關係尚未到男女朋友。

17日晚間2人偕同友人聚餐,男警疑因懷疑女警喜歡別人,雙方在女方租屋處爭吵,18日凌晨女警就因爲手臂有瘀青、勒痕就醫,醫院通報警方,18日早上女警向警方報案,控訴遭男警性侵、傷害。

雖然該名男警指喝醉、忘記了,也否認有性侵,指雙方是男歡女愛,但警察局仍先將男警調離原派出所,今天考績會決議停職處分。

晚間宜蘭地檢署復訊後,認爲該名男警涉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依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妨害秘密、恐嚇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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