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前女下士當共諜 賣演練紀錄機密到對岸 二審竟改輕判

海巡前女下士賣演練紀錄機密到對岸竟改輕判。圖爲岸巡隊員執勤畫面。(示意圖/中時資料庫)

海委會海巡署第6岸巡隊第二機動站吳姓女下士爲了50萬元,竟然於2023年11月至12月間出賣岸巡隊演練紀錄與文書給對岸的不明人士,經橋頭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6年2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改判5年11個月。

根據檢調調查,吳姓女下士因爲有借貸需要,上網在社羣網路搜尋,被中國籍人士「王金才」吸收後,允諾以單位機密換取報酬。吳姓女下士蒐集了岸巡隊的演練紀錄、職務上的文書與日誌等,透過手機拍照以通訊軟體Line傳給對方,對方共給了3筆線上支付共7萬3528元給吳女酬謝。

吳女爲了獲得更多金錢,甚至還向海巡葉姓人員詢問是否能收集相關計劃、基礎或關鍵的設施等國家機密,但被葉姓人員拒絕。吳女供稱,因爲對岸的不明人士告訴他如果可以拿到這些資料,可以獲得50萬元酬金。

此案經橋頭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檢方認爲,吳女身爲國家公務人員,卻罔顧國家安全,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期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將沒收其犯罪所得7萬3528元,扣下犯案用的手機1支,依法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吳女觸犯貪污治罪條例2罪,並執行刑6年2月,褫奪公權3年。但檢方認爲量刑太輕,上訴要求從重改判,吳女也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改判吳女有期徒刑5年11個月,褫奪公權3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