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1湖口路段AI取締未繫安全帶 細肩帶女駕駛挨罰3千

國道公路警察局自去年10月18日起,在國道1號86.7公里南北雙向啓動AI取締未系安全帶,苗栗縣林姓女子於當天駕車經過,被逕舉開罰3千元。她提行政訴訟稱,安全帶易刮傷鎖骨,所以往下移,但法官審視影像仍以「未依規定」系安全帶,駁回林女之訴。

去年10月18日下午4點多,林女開車行經國1南向86.7公里處,被首日上路執法的AI科技設備偵測違規,警方逕行舉發「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系安全帶」裁罰3000元。

林女不服,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行政訴訟,主張她當時有系安全帶,因安全帶縫線容易刮傷鎖骨,所以長途開車會將安全帶置於下方一點,畫面中可見她衣服銀色鏈條下方有陰影。且她稱,如果沒有系安全帶,車輛會有警示聲響,聲明處分撤銷。

法官認爲,行車系安全帶之目的是爲保護乘車人員安全,且有規範正確使用方法。肩部安全帶,是藉由將安全帶自肩膀處斜下往腰腹處扣系之方式,使乘客或駕駛人在安全帶因突發狀況而急速收束時,得透過肩膀、鎖骨、胸骨等骨骼一併承受、分攤收束力道,以免軀體因物理慣性前移而撞擊前方物品,而達對人體安全之最佳保障。

法官審視AI科技設備偵測影像,林女穿着細肩帶上衣,頸部兩側明顯未見形似安全帶之長條帶狀物。林女雖主張有系安全帶,只是置於下方一點,若是如此,林女系安全帶方式,也屬未依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帶,自該當「未依規定」系安全帶之違規,駁回林女之訴。

國道警方運用AI科技在國1湖口路段執行取締未系安全帶,呼籲駕駛人依規定系安全帶上路;圖中紅框代表偵查到未系安全帶者。圖/國道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