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全面推行高齡津貼“即申即享”制度

本文轉自:人民網-貴州頻道

近日,貴州省民政廳印發《貴州省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進一步推動全省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工作更精準、便捷、規範。

《若干措施》明確,在發放對象上,戶籍在貴州省行政區域內的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報高齡津貼。

關於發放標準,由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及財力狀況合理確定。

發放時間方面,全省高齡津貼實行按月發放,通過“一卡通”賬戶集中統發,確保每月底前發放到位。

針對申報流程,《若干措施》明確,符合條件的高齡老年人,由本人或委託親屬持高齡老年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一卡通”卡片(銀行卡或含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1張),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報辦理。本人和親屬申報有困難的,駐村(居)幹部或者村(居)委會或者養老機構應當幫助申報。《若干措施》還明確,建立主動發現告知機制,按季比對篩選出“到齡未享”以及下一季度即將年滿80週歲的老年人預告信息,縣級民政部門組織人員調查覈實,並一次性告知涉及老年人或其親屬高齡津貼政策以及申報流程。

在辦理環節方面,全面推行“即申即享”制度。《若干措施》要求全面推行“即申即享”制度,由鄉鎮(街道)直接登記確認高齡津貼待遇。鄉鎮(街道)收到申報材料後提出確認意見,並於當月報縣級民政部門。對於鄉鎮(街道)當月已將發放名冊報縣級民政部門的,可於下月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符合享受高齡津貼老年人形成發放名單和發放金額,交由縣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發放。對申報當月已符合高齡津貼條件,但當月未能及時享受高齡津貼的,於次月補發。(貴州省民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