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半夜見女房客熟睡趁機猥褻 判刑6月

在中央機關任職公務員的李姓男子去年半夜見女房客熟睡,認爲有機可乘,悄悄侵入房間上下其手猥褻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46歲李姓男子在中央政府機關擔任公務員20多年,去年9月7日凌晨3時許,見女房客的房門未鎖,且自門縫觀察女子就寢中,竟悄聲侵入房間,以手撫摸女子小腿、膝蓋、大腿內側,藉此乘機猥褻得逞。

女子睡夢中察覺棉被脫落、腳部搔癢,睜眼查看竟發現李男坐在牀尾地板,且手還在撫摸其大腿內側,嚇得當場放聲尖叫,李男見狀連忙起身快速逃離。

李男到案後僅坦承有進入子受害女房間席地而坐,矢口否認有何觸摸行爲,新北地院法官考量李男已與受害女子達成調解並履行賠償完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仍可上訴。

李姓男子在中央機關任職公務員,去年半夜見女房客熟睡,上下其手猥褻,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