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評|東方集團涉嫌重大財務造假,需以“零容忍”的態度嚴懲

每經評論員 賈運可

東方集團(SH600811,股價1.93元,市值70.61億元)的立案調查事件終於有了新進展。證監會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此消息一出,市場震動,截至發稿,公司股價應聲跌停。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資本市場的毒瘤,不僅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也破壞市場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東方集團在2021~2023年,營業收入持續下滑,歸母淨利潤長期虧損,但仍通過粉飾財務報表維持表面上的穩定。直至2024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在財務公司的16.4億元存款提取受限,公司才“東窗事發”。值得注意的是,在財務危機爆發後,爲安撫市場和投資者,公司實控人曾承諾將在3至6個月內解決流動性問題,如今承諾落空,更加劇了市場的不信任。

對東方集團而言,這不僅是一場法律危機,更是生存危機。一旦最終被認定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將被強制摘牌,曾經積累的市場聲譽和品牌形象將徹底崩塌。造假行爲曝光後,企業的融資能力將大幅下降,合作伙伴與客戶也可能因信任喪失而紛紛撤離。實際上,這種影響已經初步顯現。公司2月28日晚間披露的《關於預重整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顯示,根據相關規定,因公司已被立案調查,且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屬於相關規定“不具備作爲上市公司的重整價值”的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往往離不開審計機構的“默許”甚至“配合”。東方集團的財報顯示,2020年至2023年,公司財務審計機構均爲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其中2020年至2022年的三年財報均獲得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意味着,審計機構未能及時識別並揭示相關風險,反而給予了合規背書。這一事實不僅暴露出審計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審查不嚴、風險控制薄弱等問題,也引發外界對其是否存在合謀造假的質疑。監管部門在調查東方集團的同時,也應徹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釐清其在此次事件中的責任,並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管,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

東方集團此次事件是資本市場的反面典型。要讓資本市場真正發揮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必須強化監管、完善制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強有力的震懾。監管層對此類案件的處置態度,將直接影響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只有以“零容忍”的標準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才能讓市場真正迴歸誠信與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