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公司強制退市!證監會嚴懲財務造假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崔文靜 實習生張長榮 北京報道證監會再出重拳!*ST九有被強制退市,6月24日起進入退市倒計時!在進入爲期15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後,將被退市摘牌。
強制退市,源於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內部控制報告與審計報告,觸及非標意見退市。同時,*ST九有存在持續4年的財務造假。
根據證監會6月16日向*ST九有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ST九有於2020年至2023年連續財務造假。受此影響,*ST九有及其主要責任人被罰款合計3600餘萬元,同時伴以最高10年的市場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ST九有並非個例,而是退市新規全面實施後,證監會嚴打財務造假、嚴懲資本市場亂象的典型案例之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目前,證監會正在對其他涉嫌嚴重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進行調查,相關公司後續很可能被強制退市。2025年,因嚴重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爲而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大概率將比2024年明顯增加。
除了即將退市的*ST九有,今年有三家公司觸及重大違法退市,分別是錦州港、卓朗科技和普利製藥。此外還有中程九有東方實際也觸及重大違法退市標準,因先觸及其他退市類型而退市。
另兩個值得關注的信號是:按照最新信披要求,上市公司退市前所需發佈的風險提示公告數量大增,以*ST九有爲例,其自2024年12月19日被證監會立案以來,前後發佈提示性公告多達19次。
與此同時,投資者賠付機制更爲完善、賠付渠道更爲便捷。同樣以*ST九有爲例,在證監會最終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後,適格投資者可以依照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提起訴訟,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連續4年財務造假
繼2024年12月19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後,*ST九有迎來階段性終局——6月24日起進入15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隨後退市摘牌;公司及主要責任人被合計罰款3600餘萬元,同時面臨後續民事追償。
從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來看,*ST九有財務造假數額大、時間長、手段頗爲隱蔽。
一方面,*ST九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2020年,*ST九有披露無償受讓自然人張某旗持有的亳州縱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股權,該事項實質爲*ST九有關聯自然人李明對上市公司的無償贈與,構成關聯交易,*ST九有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也未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行爲導致*ST九有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外收入6397萬元,虛減資本公積639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6397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471.03%。
另一方面,*ST九有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1年至2023年,*ST九有子公司北京中廣陽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通過虛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2022年,*ST九有子公司北京博銘銳創廣告有限公司、北京漢諾睿雅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通過虛構公關營銷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
上述行爲導致*ST九有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1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4371萬元,對應營業成本391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53萬元;2022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51億元,對應營業成本1.3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99萬元;2023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64億元,對應營業成本1.4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784萬元。
如此嚴重的財務造假,等待*ST九有的是嚴厲的行政處罰。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被罰最重的並非上市公司*ST九有,而是造假“首惡”。
*ST九有罰款金額爲850萬元;組織、指使並參與實施系列財務造假行爲的*ST九有原實控人罰款金額則高達1500萬元,同時被處以10年市場禁入。
與此同時,直接參與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ST九有財務總監,以及一位副總經理被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5年市場禁入。
如此差異化處罰,與證監會嚴懲“首惡”的監管基調相吻合。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豔春今年2月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的介紹,2024年,有35起案件在處罰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員的同時,追究大股東、實控人等“首惡”組織指使責任,同比增長近60%。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下一步,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對財務造假上市公司及其“首惡”的懲處力度。對於情節嚴重的上市公司,將強制退市。
值得一提的是,退市新規下,強制退市情形達到四大類別——財務類,交易類,規範類和重大違法類。其中,屬於重大違法類情形之一的財務造假,社會危害性大、證券違法性強。因此,證監會將財務造假退市作爲當前嚴抓的退市類型。對於其他類型退市,監管則給予“改正機會”。
財報、內控雙重非標
就*ST九有被強制退市而言,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在其連續4年財務造假被做實之前,已經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意見,存在財報和內控雙重缺陷。觸及非標意見退市,也是*ST九有被強制退市的關鍵原因。
2025年4月29日晚間,*ST九有曾公告稱,其202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內部控制報告均被年審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財務會計報告的無法表示意見涉及的兩個事項都具有重大性。一是立案可能涉及重大違法退市。公司在2024年12月19日被立案後,前後進行了多達19次風險提示公告,其中提到了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退市前頻發公告)。二是無法判斷亳州縱翔2020年是否以承債方式獲取相關房產。
記者查閱到,當年的資產捐贈是保殼關鍵,目前已被查實屬於關聯交易,公司未及時披露,導致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
內部控制報告的無法表示意見顯示,因審計報告形成無法表示意見的基礎部分所述事項對公司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會計師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來確定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導致無法判斷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運行是否有效。
由於兩份無法表示意見的相關報告,*ST九有隨即觸及財報和內控雙重非標的退市情形。
記者觀察到,本次發佈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的公司存在連續多年財務造假的重大違法事實,對公司影響巨大,而這也正好印證了年審會計師對公司發表無法表示意見背後的真正原因。
與此同時,伴隨監管一再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工作嚴謹度明顯提升。敢於包庇企業瑕疵出具標準意見的會計所已經罕見。
“隨着會計所被出具的罰單數量越來越多,以及多家會計所被暫停業務資格。我們會計所增加了質控人員數量、新增質控流程,以期加強風險把控,防止爲問題企業出具標準審計報告。”某會計所合夥人告訴記者。
退市不免責
非標審計報告、財務造假,因爲二者而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數量正在呈現加速態勢。
記者根據Wind數據梳理髮現,2024年以來,已有至少4家企業因財務造假而被強制退市,包括2024年4月退市的博天環境、新海宜,以及2025年3月退市的卓朗科技、5月退市的普利製藥。
與此同時,因非標意見而被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也在增加,*ST鵬博、*ST龍宇、*ST海越即爲典型案例。
2025年5月30日至6月6日期間,三家企業先後因連續兩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被上交所終止股票上市。並且,三家公司均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其中,*ST 鵬博於2023年7月、2024年11月兩次被立案,分別因未披露關聯交易與重大合同且年度報告虛假記載、未披露重大擔保與訴訟被行政處罰及擬處罰。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等待相關退市公司的,還有民事賠償。
上市公司即便觸及了退市,其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並不會就此消除。公司和有關責任人仍然要承擔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責任。2024年度,證監會秉持“退市不免責”,對35家退市公司及責任人的違法違規問題一追到底。
以*ST九有爲例,其仍然要對立案調查的最終處罰結果承擔責任。在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後,適格投資者可以依照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提起訴訟,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