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怪招 抽籤決定誰失業! 鬧上法院賠慘了

企業以抽籤方式決定裁員對象,讓員工無法接受。(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面對景氣變幻不定,企業在虧損或業務緊縮的情況下,裁員往往成爲必要之舉。可是大陸一家公司卻讓員工抽籤決定誰走誰留,引發爭議。用這樣的手法來終止勞動契約,法院會怎麼判決呢?最近,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相關案件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公司的這種行爲是違法的!

據陸媒《江南都市報》報導,慘遭裁員的於磊是在2021年12月進入某物業公司工作,與另外2位同事一起被派遣到某個項目擔任司機。

然而在2023年7月31日上午,該物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告知於磊等3名司機,由於公司負責的項目撤銷,現在司機職位只需要保留2名,因此他們3人需要透過抽籤的方式來決定誰去誰留,抽中「離開」的人就必須解除勞動關係。於磊不幸抽中了「離開」的籤,被要求從2023年8月1日起就不需要再來上班。

於磊認爲,公司的這種行爲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必須支付賠償金。經過仲裁的前置程序之後,於磊將該物業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在經過審理之後認爲,用人單位如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就應該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在本案件中,該物業公司因爲業務調整而無法繼續爲於磊等人提供原本的工作崗位,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與於磊等人協商調整工作崗位,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上的補償。

但是,該公司採用抽籤的方式來決定勞動者的去留,明顯違反了勞動關係中應該遵循的平等自願原則,而且於磊並不屬於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進行辭退的情況,因此法院認定該物業公司屬於違法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應該支付賠償金1.8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7.6萬元)。該物業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了上訴。可是二審法院在經過審理之後仍維持了原判。

法官特別指出,採用抽籤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辭退員工,不但暴露出對勞動法律與勞動者權益的漠視,也違背了用人管理的基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