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偷賣房炒股慘賠 老婆怒告! 法院判決出爐

丈夫私自用賣房款炒股後大虧,妻子憤而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投資真的有風險,不但可能賠掉金錢,可能還會賠上夫妻間的信任!大陸一名男子不顧妻子的反對,執意進行股票投資,並且將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項投入股市,最終導致鉅額虧損。憤怒的妻子因此提起訴訟,要求分得約120萬人民幣(約新臺幣506萬元)的賣房款。

據《北京日報》報導,這起家庭財產糾紛案件的主角曾先生,在婚後與妻子陳女士共同購買了一套房產,該房產登記在曾男的名下。由於房屋的首付款是由陳女的父母資助,因此雙方事先約定,陳女享有該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額,而曾男則享有房屋的三分之一。

曾男在2020年將房子售出,並且在收到尾款後,並未告知陳女。他將大部分的款項用於炒股,並且產生了鉅額虧損。在此之前,陳女曾多次向曾男表達過反對他炒股的意見。

在發現這種情況之後,陳女以婚內夫妻財產分割糾紛爲由提起訴訟,聲稱曾男長期以來不顧她的反對而執意炒股,因此要求曾男向她支付120萬餘元人民幣的售房款。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後認定,涉案房屋因出售所獲得的售房款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然而,曾男並未將獲得尾款的事實告知陳女,並且擅自將這筆錢用於股票投資,且產生了鉅額虧損,這種行爲侵害了陳女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平等支配權。因此,法院最終判決,曾男需要向陳女支付超過120萬元人民幣作爲賠償。

法官特別提醒,夫妻雙方對於共同財產擁有平等的處分權,但若一方並非因爲生活所需,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進行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爲,夫妻中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分割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