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民企「定心丸」 中民營經濟促進法5月20日實施
備受關注的中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於今年5月20日起實行,圖爲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表決現場。(新華社)
歷經三次審議,中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昨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自5月20日起實施。這是中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在國內經濟疲軟,美中貿易僵局加劇衰退風險之際,此法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爲,被認爲有助於提振發展信心。
新華社報導,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附則。在近年地方財政窘迫而出現「遠洋捕撈」跨區執法的背景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指出,該法堅決遏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等行爲,並規範異地執法行爲。
該法律首次將「兩個不動搖」(即「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亦首次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
中國民營企業貢獻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親北京的香港大公文匯網引述學者劉英分析指,在當前中美關稅戰的關鍵時刻,要把民企「作爲自家人」,形成良好的營商環境,就能吸引更多外資,助力中國打好關稅戰。
明報引述學者宋清輝指出,過去有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文件,多是政策意見或指導方針,法律地位不高,缺乏強制執行力與穩定。現在上升到法律層面,「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更高的權威性、穩定性和約束力」。他稱,法律出臺給民營企業家「定心丸」。在外部環境複雜、內部面臨轉型挑戰的時期,「有助驅散一些模糊認識和擔憂」,穩定企業家的長期發展預期,激發投資創業積極性。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23年12月提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從首次提出到頒佈施行,「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不到18個月。關注並研究民營經濟30多年的法律專家劉俊海形容,該法律從立項到通過很快,「在我國立法史上是罕見的」。
民營經濟促進法三個首次。(中國新聞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