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審議通過,5月20日起施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原標題:民營經濟促進法審議通過,5月20日起施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新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在總則中明確規定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力量。明確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堅持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爲保障公平競爭,民營經濟促進法着力健全、完善民營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機制,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確定爲法律制度。規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場準入壁壘、禁止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等作出規定。
民營經濟促進法注重規範引導。強調發揮民營經濟組織中黨組織政治引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推動民營經濟組織實現規範治理,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規範經營者行爲、強化內部監督。同時,對依法規範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構建民營經濟組織源頭防範和治理腐敗體制機制,加強廉潔風險防控,規範會計覈算、防止財務造假等作出規定。
在服務保障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制定與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規範性文件等應當注重聽取意見;與有關法律相銜接,明確規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堅決遏制“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等行爲。對高效便利辦理涉企事項、完善人才激勵政策、健全信用修復制度、健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加強海外綜合服務和權益保護等作出規定。
此外,民營經濟促進法還加強權益保護。強調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對規範強制措施,禁止違法實施收費、罰款或攤派財物,規範異地執法行爲,規範政府履約踐諾,加強賬款支付保障等作出規定。(周蔚)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