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清潔工持「矽利康槍」搶超商 遭判刑5個月徒刑

高雄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4月跑到湖內一家超商,手持「矽利康槍」藏在口袋內,恐嚇店員搶劫超商,逼店員交出收銀機內錢財,店員嚇得不敢亂動,直到其他顧客進店,吳男才搶劫未遂逃逸,遭橋頭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吳姓男子爲了獲得錢財,在去年4月28日午夜0時許,拿着矽利康槍托到湖內區的超商搶劫,進店裡就逼店員交出財物,店員感到非常害怕,但仍藉故拖延時間不交出錢財,吳男竟恐嚇「你拿出來,不然我要開槍了喔」。

吳男見店員不爲所動,便恫稱「1000的有沒有」、「3、4張就好了,不然我要開了喔」、「你就拿出來就好了,三張、三張就好,叫你拿三張出來」要求店員交出收銀機內的現金,還作勢手握外套右側口袋內的矽利康槍托。

直到此時超商突然來了其他客人,吳男見有其他顧客進入超商,便離去,因而搶劫未遂,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了下來。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吳男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於凌晨時分,前往超商對店員恫稱交付收銀機內現金,雖犯後坦承犯行,但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予以賠償,但考量他有心臟病、從事清潔員工作,還要扶養雙親及配偶,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5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

橋頭地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