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撕破臉!尪喊要挽回 控她賣房搬走還不告知住處
夫妻撕破臉!他喊要挽回,她賣房搬走還不告知住處,最終法官判決准予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裂痕難修補,最後只能對簿公堂!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於2004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原本該是一段幸福婚姻,卻因金錢、溝通及信任問題,最終走向決裂。歷經多次爭執、分居超過五年,加上房屋出售與彼此指控外遇,法院審理後,認定婚姻確已破裂,判準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小萱在結婚後,起初共同生活,直到2014年間因爭吵開始分房,雙方關係日益緊張。2020年,阿國父親過世,他身爲獨子,經常返家陪伴母親,但小萱認爲阿國未將父親的奠儀交給她,加上債務問題,雙方矛盾升高。同年4、5月,小萱要求阿國搬離兩人共同居所,自此正式分居。
阿國聲稱,他爲了挽回婚姻,甚至在2022年簽下「承諾書」,保證恪守婚姻忠誠並負擔子女就學期間生活及交通費,盼能修補夫妻關係。然而,事與願違,小萱未再同意恢復同住,且未經告知就將由他出資購買,登記在小萱名下的房屋賣掉,並帶着兩名子女搬離,連新住處也不告訴他,徹底切斷他的家庭聯繫。
小萱則反駁,阿國在婚姻存續中,屢次與其他女性發生曖昧對話,甚至簽署承諾書保證不再出軌,但仍讓她難以信任。她強調,自己出售房屋是爲了負擔孩子的生活費用,並將剩餘價金分給兩名子女,否認有惡意排擠阿國。
法官審酌,兩人分居迄今已超過五年,沒有互動,感情冷淡,婚姻名存實亡。雖然小萱隱匿搬遷地點並擅售房屋,確實對婚姻破裂有責,但阿國在婚姻中也有不當行爲,雙方均須負責,無法再期待回覆。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難以維持,任何一方皆可請求離婚,因此判準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