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腦中風失去記憶 衛生差還會打人!人妻無奈斬斷30多年婚
丈夫腦中風逐漸失去記憶,不僅衛生習慣差還會打人!人妻無奈斬斷30多年婚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結婚至今已30多年,子女已成年。因阿國在52歲時腦中風並且逐漸失去記憶,不僅行爲偏差,衛生習慣差,跟阿國說不能如此,就會對小萱兇甚至打人,小萱只能與阿國分房至今已5年。不滿阿國行爲已令她難以繼續共同生活,婚姻也因此而破裂,小萱憤而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表示,他生病後確實沒有短期記憶,衛生習慣不佳,偶而也會有情緒不穩甚至有暴力傾向,因此他同意小萱的主張。法官認,(一)按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
法官考量,阿國因爲受到疾病影響,近年來衛生習慣、對待小萱態度不佳,終究造成雙方感情日漸淡薄,而此狀況在可見未來恐難以改善,顯見2人的婚姻僅徒具形式,婚姻共同生活中之情愛基礎喪失,實質上已無夫妻共同生活可言。
法官審酌,依據小萱與阿國的現況,已難以期待繼續經營和諧幸福之婚姻生活,主觀上也難認有維繫婚姻的意願,任何人若處於同一情況下,均不願繼續維持婚姻生活,堪認雙方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覆之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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