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收入不再免稅!房東稅全面開徵!

作者 | 燕大

包租婆也要交稅了。

下個月就要正式施行的《住房租賃條例》,針對全國租房市場開始“強制備案”,房租收入別再指望遊離在稅收場景之外。

我來翻譯一下條例核心內容:

1,租房合同必須備案,違規將廚房、陽臺等出租的最高罰10萬。

2,房東要繳增值稅、附加稅、個人所得稅以及房產稅,以平均月租10萬爲分界線。

那具體怎麼收?

以個人房東出租住宅爲例,我綜合多方信息捋了一下:

增值稅,月租≤10萬元的,免徵;>10萬元,住宅按1.5%;

個人所得稅,減除20%費用之後的10%,或者覈定徵收;

房產稅,按4%徵收,小規模(年應納稅額未超300萬)按4%減半徵收;

附加稅,月租≤10萬元的,免徵;>10萬元,按增值稅的12%,小規模按12%減半。

舉個例子,好比你是傳說中賽龍舟都要驗資的廣東城中村包租公,家有幾棟樓,月入租金10萬塊。

那你每個月要交:增值稅0元,個人所得稅8000元,房產稅2000元,附加稅0。加起來,總計1萬元。

以上是我大致統計和驗算的結果,僅作參考,每個地方政策有差異,具體怎麼操作還是要根據當地具體政策。

不過不論如何,這一長期遊離在稅收之外的龐大羣體,將開徵“房東稅”。

以前就有規定房東收租要按規定繳稅,可現實生活中,怕是沒幾個房東真去繳稅的。但這個龐大羣體不繳稅,不代表這塊收入就少。

恰恰相關,就拿北上廣深四大一線來說,每個城市常年都有近1000萬外來人口,哪怕其中一半是租房子住的,你算算得貢獻出多少房租。

好幾年前一對美食博主在廣州鬧市區吃鴨仔飯,順道採訪店老闆,結果沒想到鴨仔飯老闆言出驚人,稱自己是個地地道道的拆遷戶,有10棟房樓在收租。

一份上好鴨仔飯只賣12塊並沒有啥利潤,店老闆直言並不是爲了賺錢,就想有件事做,之前閒下來一段時間,實在太無聊了,閒了半年就渾身不得勁、腰痠背疼,一找事兒幹就啥都好了。

可嘆咱們打工人累死累活未必能買得起一套房,人家月入至少幾十萬的房東,卻閒的感覺人生毫無意義,非得當牛馬纔好受些。

擴大到全國,房租這一塊絕對就是個天文數字。

之前還有人笑侃宇宙的盡頭是房東,看似是玩笑話,道理卻是實實在在的。家有幾套房,只要租出去,基本上一家人就不用爲吃喝發愁了,工作可幹可不幹,完全沒壓力。

羨煞一干既要賺錢餬口又要交房租的打工人。

之前也總有人說打敗實體的是電商,但仔細琢磨一下,房租也是那棵壓倒駱駝的稻草。

最關鍵的是,房東往往不交稅,相當於通吃和穩贏,給國家財政造成損失不說,也不利於調節分配。

現在對對房租徵稅,等於把長期遊離在稅收之外的“超級漏洞”給堵上了。

這兩年財稅層面堵的漏洞不少。

好比去年網傳稅收倒查,許多企業被追繳稅款,許多個人也陸續接到補繳個人所得稅電話;

好比今年3月以來,之前跨境炒美股港股的中國投資者都接到電話,要求按20%補稅,有人補了上百萬;

再好比也要在9月實施的“強制社保繳納令”,原來執行不嚴格的現今都在趨於嚴格。

以前財政寬鬆,這些還能鬆一鬆緩一緩,現今吃緊甚至要勒緊褲腰帶,自然就不可能再對漏洞放之任之,而是要應堵盡堵。

房東必須備案,跟企業必須給員工上社保是一個策略,你不備案,租客就可以舉報,房東就要被罰。

只是話說回來,房東跟用工企業一樣,會想方設法轉嫁成本。

上面粗算了一下,月入10萬的房東,稅就要交1萬,10%其實很不低了,如果這個片區不愁租,那房東至少會把部分稅負轉嫁到租客頭上,對租客來說羊毛出在羊身上。

如果像中原某城的一些區域,房源遠多於租客,純屬買方市場,那房東就得自行承擔這部分稅收負擔,房東收入減少。

而綜合來看,租客聚集的地方往往就是經濟較發達的地方,所以“房東稅”來了,大概率房租整體是要上漲的。

在宏觀上,財稅是調配的,一方面把高收入羣體應繳的稅徵上,像跨境炒股的、把閒置房產出租的,另一方面支付生育補貼、幼兒園大班免費、養老金補貼等等。

一收一支,大面上邏輯是合理的。

只是在具體操作層面,希望能完善方案,避免房東稅大量轉嫁到租客頭上,否則就失了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