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單到!永慶房屋「自住房屋設籍3建議」聰明節稅

▲房屋稅2.0針對非自住房屋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差別稅率,永慶房屋教民衆看懂稅制。(圖/永慶房產集團提供,以下同)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房屋稅2.0」於2024年7月上路,將於今年5月首次開徵!除了調降全國僅一戶自住房屋稅率至1%,也針對非自住房屋納入差別稅率,持有越多戶恐怕得面臨更高稅率。永慶房屋提醒,房屋稅2.0有三項新規定要特別注意,包含修法後改爲「按年」徵稅、新增「戶籍登記」爲自住房屋要件,以及由「全國歸戶」計算自住房屋數,新制該如何節稅,專家也有建議。

房屋稅2.0按年徵稅:買賣、共有誰要繳?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房屋稅於每年5月徵收,課徵期間爲「上一年7月到當年6月」,由當年2月末日的房屋所有人負責納稅、「按年」徵稅。也就是說,如果A在今年2月將房子賣給B,但在3月1日才完成過戶,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仍以A爲準,不過A、B可以在房屋買賣契約中約定如何分攤。

若房屋爲共同持有,可以由共有人推定一管理人繳納,未設管理人則由共有人按應有部分納稅。

自住稅率最低1%!家人共有怎麼算?而房屋稅的應納稅額爲「房屋評定現值X適用稅率」,房屋稅2.0不僅維持全國3戶以下1.2%,如果只有1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標準以下,稅率調降至1%。若房屋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可以1戶計算。「要注意的是,修法後新增戶籍爲自住要件!」陳俊宏提醒,自住房屋必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且實際居住,如果適用自住稅率,或是變更營業使用改爲自住等,記得在開徵40日前向各地稽徵機關申報,逾期就只能明年才能享自住減稅額了。

好消息是財政部日前宣佈,由於今年是新制上路第一年,因此放寬此期間到本期房屋稅繳納期限的6月2日!因此民衆若在6月2日前完成設籍,並向房屋所在地方稅徵機關申報,本期房屋稅仍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

非自住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差別稅率!此外,房屋稅2.0將非自住房屋採「全國歸戶」計算戶數,再由各縣市設定差別稅率,超過一定戶數就得全部適用較高稅率,據財政部公告稅率基準,若有繼承取得共有、出租且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適用第一類稅率1.5~2.4%;若爲空置等則爲第三類稅率2~4.8%。

陳俊宏舉例,例如某人共持有6戶非自住房屋,其中有3屋位於臺北市、3屋位於彰化縣均空置,則6屋依照所在地,課徵臺北市第三類5~6戶4.2%、彰化縣第三類5~6戶稅3.8%。如果臺北市3屋中有1戶繼承取得共有、1戶出租達租金標準,則臺北2屋適用臺北市第一類4戶以內1.5%,剩下4屋按所在地,適用臺北市第三類3~4戶3.8%、彰化縣第三類2~4戶3.2%!

至於非住家用房屋,則按照「營業用」、「事務所」等課徵3%,「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課徵1.5或2%稅率。

自住房屋如何選定最節稅?專家這樣建議由於修法後自住房屋必須設籍才符合條件,讓全臺設籍戶數在今年3月達到歷史新高的971萬戶。若有民衆名下有房,再繼承了父母房產卻無配偶或直系親屬可設籍等情形,專家建議可以透過房屋現值,選定自住房屋以達到聰明節稅。

自住房屋選定順序,陳俊宏建議有三個參考指標:(一)選定免稅房屋,如房屋現值在10萬以下、或是符合各縣市標準,無論是否設籍自用都爲「免稅房屋」,以每人持有全國3戶爲限,超過3戶可自行擇定房屋現值較高的3戶免徵房屋稅。(二)選定自住房屋,選擇房屋現值最高的3戶設籍爲自住房屋,然而須同步考量是否影響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等自用優惠。(三)出租或擔任公益出租人,其餘非自住房屋若能出租且所得達租金標準,就能按戶數適用1.5~2.4%差別稅率,政府爲鼓勵屋主參與公益出租,最低可享有1.2%優惠稅率,等同自住房屋稅率,而且在地價稅上也有優惠。

最後陳俊宏提醒,因應美國加徵關稅可能將衝擊臺灣,財政部宣佈將於5月申報繳納的綜合所得稅,展延至6月30日止。如果個人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而有收入減少、薪資被調降、非自願離職或工作時數減少等情形,可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稅申請,最長可延期1年、分期繳納最長可達3年,包含房屋稅、地價稅、綜所稅、房地合一稅等10大稅目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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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慶房屋整理:房屋稅2.0稅率是多少。

▲永慶房屋舉例:非自住房屋的「全國歸戶」與全數累進稅制。

▲永慶房屋建議:住宅用房屋選定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