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 逾2萬戶自住未設籍 恐多繳1.17倍房屋稅

房屋稅新制去年7月上路,基隆市稅務局指出,基隆市符合自住用標準但尚未戶籍登記的房屋,仍有逾2萬戶,呼籲屋主於3月24日前完成設籍,否則房屋稅恐增至少1.17倍。(徐佑升攝)

房屋稅新制去年7月上路,自住用房屋稅率適用條件新增「須於該屋辦理戶籍登記」,基隆市稅務局指出,基隆全市房屋稅總戶數15萬餘戶,截至去年6月30日前符合自住標準但尚未設籍的房屋仍有逾2萬戶,呼籲屋主3月24日前完成設籍,否則房屋稅將按非自住房屋課徵,恐增加至少1.17倍。

稅務局房屋稅科長陳怡君表示,房屋稅新制實施後,首波已於去年8、9月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提醒民衆辦理戶籍登記,尚有部分民衆還沒有辦理,12日再次寄發輔導通知書,請收到的民衆務必於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

陳怡君說明,只要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1人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稽徵機關會主動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不必再提出申報;房屋稅新制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等「直系血親」,也包含岳父母等「直系姻親」,均可遷入戶籍享有優惠,但兄弟姊妹屬旁系親屬則不符合資格。

此外,新制也有優惠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調降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