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自住3戶內欲享1.2%稅率 6/2前辦竣戶籍登記

▲114年期房屋稅新制5月1日開徵。(圖/記者高堂堯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114年期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因遇端午連假,原定5月31日順延至6月2日截止;財政部鑑於房屋稅新制今年首度實施,爲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宣佈放寬今年期房屋稅自住用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亦由3月24日延長至6月2日,籲請民衆儘快辦理。

縣府稅務局說明,房屋稅2.0新制最大變革爲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爲減少徵納爭議並落實自住輕稅政策目標,特將今年登記期限放寬至6月2日,與房屋稅繳納期限截止日相同。

稅務局提醒,民衆若想節稅,自住房屋除要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尚要具備本人及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即可適用1.2%優惠稅率;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1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設立戶籍後可享受更優惠的1%稅率。

稅務局指出,民衆接獲郵寄稅單後請先行覈對其上記載內容,包括身分證字號、姓名、房屋課稅座落,及適用稅率是否正確,如有記載錯誤,請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正;如未收到稅單或不慎遺失,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稅務局南投總局及所屬埔里、竹山分局申請補發,並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