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觀·關注生態環境法典立法|讓天藍地綠水清深入人心——生態環境立法開啓環境法治新篇章

光明日報記者 劉華東 光明日報通訊員 馮嘉欣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態環境法典是繼民法典後,我國即將出臺的第二部法典。記者瞭解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3154人提出超過1.1萬條意見建議。按照立法程序,下一步,立法機關將根據實際情況把法典草案拆分爲若干單元,分別進行審議並修改完善。爲進一步迴應社會關切,記者就生態環境法典立法相關內容進行了採訪。

適應新形勢 法治更完善

我國現行有效法律超過300部、行政法規約600件、地方性法規14000多件,其中就有生態環境相關法律30多部、行政法規100多件、地方性法規1000多件。

黨的十八大以來,從重點治理到系統治理、從被動應對到主動作爲、從全球環境治理參與者到引領者、從實踐探索到科學理論指導,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與時俱進,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生態文明建設成就舉世矚目。而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同時面臨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和碳達峰碳中和兩大戰略任務,仍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任務依然艱鉅。盛世修典,將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集大成”越來越成爲一種社會共識。

“過去的法律是在不同時間、不同領域分別制定的,不同時期管理思路、管理要求都不太一樣,造成一些重複甚至矛盾的地方。”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表示。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郝平也認爲,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蔚爲壯觀,但由於以往採取分散立法模式,分散於民法、行政法、經濟法等部門法中的生態環境法規存在重複和不協調等問題,影響執法質效。

“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是一項重大的系統工程,其中一個主要目標就是要增強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和實效性。”全國人大環資委委員李海生表示,“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是法典的靈魂,主要是解決法律之間相互重疊,相互矛盾、缺項等問題。借編纂法典的機會,需要把不同法律的關係理順,使其更加協同。”

推動生態環境法典的立法進程,也是相關領域基層工作人員的期盼。

“近年來,我們從‘先污染後治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逐步向‘源頭預防、系統治理’轉變,人民羣衆和企事業單位都對生態環境問題高度關注,是時候有一部一體遵照的生態環境法典了。”浙江嘉興市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不只將相關法規進行集納整合,還更科學、完善。“比如,目前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時,涉及訴訟時效事項,多參照民法典和環境保護法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由於生態環境污染的複雜性和長期性,損害結果不即時顯現等原因,案件事實認定、污染溯源調查、鑑定評估等環節多、耗時長,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將相關訴訟時效定爲五年,對起訴人而言,調查取證時間會更充足。”該檢察官說。

在四川瀘州,江陽區黃艤鎮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岑川負責鎮上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笑言這項工作是“管天管地管空氣”的他也對生態環境相關規定“去冗”“集成”充滿期待。“生態環境保護涉及方方面面,一本通行的生態環境法典,對於我們基層學法、用法,以及向羣衆普法,都會更加方便。”岑川說。

未來,生態環境法典的制定施行,也將帶來相關配套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升級改造。趙柯表示,法典頒佈後,對標新規定、新要求,生態環境部的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等將進行逐一“體檢”,與法典規定不一致的,將適情修改或者廢止。

體現本土特色 迴應羣衆呼聲

鳥鳴風微夏日長。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於文軒的辦公室裡,書櫃中擺放着各類與生態環境法典有關的研究資料,其中有一套名爲“各國環境法典譯叢”的叢書,涵蓋了德國、法國、意大利等多國的環境法典文本。

於文軒對我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所體現的中國特色、時代特徵有着別樣的感受:“例如,草案的生態保護編以生態多樣性保護爲線索構建文本結構,同時特別關注重要地理單元保護、生態退化防治和生態修復,並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作出規定,充分體現了國家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對安全價值的重視和所遵循的生態整體主義方法論。再如,綠色低碳發展編聚焦發展循環經濟、節能降碳、應對氣候變化等,這在其他國家的環境法典中是沒有先例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孫憲忠認爲,我國生態環境立法後發優勢明顯,經驗和理論更豐富更科學,“相較於有的國家從被動治理污染的角度立法,我國從生態環境一體考慮,立法意義更重大”。

“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也表明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湯維建也表示,草案背後凝聚着中華民族保護生態環境的智慧和經驗,“把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進行了整合彙編,形成體系化結構,同時爲將來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發展預留了立法空間,指引着我國生態環境法治未來發展方向。”

在立足實踐經驗、體現中國特色的同時,生態環境法典立法還堅持從國情和實際出發,迴應了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縣級生態環境分局沒有獨立執法權,“看得見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見”咋解決?第三方監測機構監管、環評造假怎麼辦?住宅樓下開燒烤攤,樓上滿是油煙味,誰來管?這些問題都能從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找到答案。

“爲了推動解決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草案各編都有不少在現行法律基礎上新增或者完善的內容。”於文軒舉例說,比如污染防治編積極迴應近些年來備受關注的一些問題,新增關於化學物質污染風險管控、電磁輻射污染防治和光污染防治方面的內容。此外,草案還針對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噪聲、油煙擾民,惡臭、黑臭水體等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

系統整合 編訂纂修 集成昇華

將我國現行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範進行全面系統地編訂纂修,形成1100多條、16萬字的法典草案,立法工作人員僅僅用了一年半的時間。

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呂忠梅表示,從世界範圍來看,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並沒有特別成熟的經驗,也沒有相對固定的框架路徑可循。立法機關採取“適度法典化”的模式,將現行一系列法律整體或擇其要旨要則納入法典,同時針對尚未立法的前瞻性領域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

“這可不是簡單地把現行法律彙編成‘合訂本’。”於文軒告訴記者,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既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統籌考慮各種生態環境要素,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有機整合現行法律和規則,實現集成昇華。

“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利用涉及面廣,影響生態環境的因素衆多,問題複雜,且相互制約和相互影響。”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侯建國表示,要把法典編好,兼顧發展和保護、當前和長遠、國內與國際,確實要求很高。爲此,在草案審議時,不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組成人員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劉俊臣提出,要進一步做好法典與有關法律規範的協調銜接:一是統籌協調好已經納入編訂的法律規範的關係,包括總則與分編的協調、分編內容之間的協調,不同領域法律責任的平衡等,保證法典內部的穩定性;二是處理好法典與生態環境領域其他單行法律規範的關係,銜接好有關法律規定,同步考慮其他單行法的修訂問題,保持法典一定程度上的靈活性;三是處理好法典與其他領域法律的關係,比如與民法典、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的銜接,維護法律體系的協調統一。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衛小春也表示,法典的編纂是對現行法律的系統性整合與重構,注重體系性、邏輯性。建議充分考慮法典和單行法的有序銜接、平衡問題,給國務院和各地頒佈實施一系列生態環境領域法規留下發展空間。

此外,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組成人員提出,進一步研究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的涉外法治問題,銜接好生態環境法典與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或多邊條約的關係,借鑑世界先進成果,總結提煉我國涉外法律立法經驗,推動生態環境法典的域外適用。

“環境問題涉及多學科交叉融合,在生態環境法典編訂、修改完善過程中,要注意打破部門壁壘,關注環境前沿問題,注重應用新方法、新技術設定技術規範、行業標準等,推動環境難題的解決。同時,爲新興環境科學技術的發展預留足夠的法律空間。”劉俊臣表示。

目前,生態環境法典的立法工作正在有條不紊開展,光明日報將持續關注。

來源:光明日報